华伍股份:关于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来源:深交所 2016-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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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 年度,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伍股

份”)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振华重工”)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一)、关联方简介

振华重工成立于 1992 年 2 月 14 日,于 2000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320。其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南路 3470 号,经营范围为

设计、建造、安装和承包大型港口装卸系统和设备、海上重型装备、工程机械、

工程船舶和大型金属结构件及部件、配件;船舶修理;自产起重机租赁业务;销

售公司自产产品;可用整机运输专用船从事国际海运;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振华重工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关系图(截至 2014 年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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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重工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2014 年期末,振华重工总资产为 56,145,227,25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为 14,780,603,810 元;2014 年度振华重工实现营业收入

25,069,421,487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9,386,986 元。

2015 年 1-9 月期末,振华重工总资产为 56,832,375,779 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4,792,637,113 元;2015 年 1-9 月振华重工实现营业收入

16,178,606,09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516,095 元。

注:数据来源为振华重工披露的定期报告。

(二)、交易背景

振华重工的全球最大的港口机械制造商,公司为振华重工主机产品的配套供

应商,一直与振华重工保持着长期合作,2008 年 1 月 18 日,为加强与振华重工

的战略合作,公司与振华重工签订了《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书》,协议期限为 10 年。根据该协议,

明确了公司为其工业制动器的国内供应商的地位,在同等条件下,振华重工在其

产品上优先采用公司的产品,商品购销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

(三)、关联交易认定

截止报告期末,振华重工持有公司股份 22,257,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规定,公

司与振华重工已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向振华重工销售产品已构成关联交易。

二、2015 年关联交易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与振华重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7,113.47 万元,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为 29.54%,交易内容为向振华重工出售工业制动器产品。除日常关

联交易外,公司与振华重工无其他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三、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公司就 2016 年度与振华重工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公司对关联方主要是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公司销售给关联方的产品价格和提供

的服务将按相关协议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市场价为参考。

公司预计 2016 年度对振华重工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总额预计为不超过

20,000.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振华重工是全球最大的港口机械制造商,是公司重点核心客户之一,公司本

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强与振华重工的合作,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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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公司保持港口装卸机械制动市场的稳定地位;有利于公司产品随主机走向海

外市场,为公司全球市场战略打下基础。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

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核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振

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预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与关联方上海振华重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

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

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5 年度与关联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发生的 7,113.47 万元关联交易,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

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

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预计 2016 年与关联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 2 亿元,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

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对振华重工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并同

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在审议该预案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

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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