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6-011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 年 2 月 26 日,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参股子公司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
额贷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4,000 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3、财务资助期限:小额贷款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提前向公司申请,公司分批拨
付,具体以借据日期为准。借款期限为首次拨付之日起二年,小额贷款公司提前
还款需征得公司同意。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年利率:自实际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在约定的借款期
内年利率为 12%,利息按季结算。
6、风险防范措施:小额贷款公司的部分股东及个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门县华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浦东电工电器有限公司、卢旭日、叶
建立)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
讼费、律师费等)。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签订《保证合同》。
7、财务资助用途:小额贷款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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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务资助审批流程: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累计财务资助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
额为 4,000 万元(含本次 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梧桐路 20 号总商会大厦 1701 室;
法人代表:卢旭日;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6 日
营业执照号码:331000000017285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经省金融办批准的其它业务。
经营情况:近几年,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为缓解“三农”
和小企业贷款难发挥了较大作用。小额贷款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执行国家金融
方针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以服务地区小企业发展为
本,审慎经营,择优扶持,稳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近几年每年净利润在 1500 万
元以上,效益良好,同时近五年每年分红比例都达到 16%以上,投资回报稳定。
2、股权结构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80.00 17.25
2 三门县华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00.00 10.00
3 浙江省三门浦东电工电器有限公司 800.00 10.00
4 浙江扬戈电器有限公司 320.00 4.00
5 杭州晨曦投资有限公司 800.00 10.00
6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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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徐世哲 320.00 4.00
8 陈敏 480.00 6.00
9 奚爱华 320.00 4.00
10 吴朝阳 680.00 8.50
11 卢旭日 800.00 10.00
12 戴海永 800.00 10.00
合 计 8000.00 100.00
3、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小额贷款公司总资产 12,235.33 万元,总负债 1,235.97
万元,净资产 10,999.35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46.09 万元,净利润 1,511.21
万元(经审计)。
4、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2、借款金额:40,000,000 元;
3、借款期限:小额贷款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提前向公司申请,公司分批拨付,
具体以借据日期为准。借款期限为首次拨付之日起二年,小额贷款公司提前还款
需征得公司同意;
4、借款利息:自实际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在约定的借款
期内年利率为 12%,利息按季结算;
5、借款担保:按债权人与保证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执行。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主要情况
(1)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110)
注册地址:浙江省三门西区大道 369 号;
法人代表:卢旭日;
注册资本:201,600,000 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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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330000000007187。
(2)三门县华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三门县海游镇悬渚村下湾塘;
法人代表:杨帆;
注册资本: 10,000,000 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16 日;
营业执照号码:331022000043985。
(3)浙江省三门浦东电工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三门县城关沙田洋开发区;
法人代表:薛琅;
注册资本: 32,580,000 元;
成立日期:1994 年 9 月 28 日;
营业执照号码:331022000008473。
(4)卢旭日
身份证号码:33262619660112****
目前持有三变科技 1,803.34 万股,占三变科技总股本 8.95%。
(5)叶建立
身份证号码:33262619641103****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
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担保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
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风险提示及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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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状况受国家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及金融市场运行状况影响
较大。如利率水平持续走低、经济运行低迷、贷款企业经营不善等都会造成小额
贷款公司业务经营难度的增大,盈利水平的下降,甚至影响到借款资金本息的偿
还。
为了保证本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能够按期收回,小额贷款公司
的部分股东及个人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
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签订《保证合同》。
五、承诺事项
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 2016 年 1 月底,尚余超募集资金 29,189,571.94
元,公司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前十二个月未发生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同时,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
月内,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董事会意见
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稳健、效益良好、投资回报稳定,向
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够获得稳定的收益,同时鉴于小额贷款公司的部分
股东及个人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使本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风险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足,本次向小额贷款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和未来战略布局构成重大影响。故董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向参股子公司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根美女士、靳明先生和陈奎先生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向参股子公司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计划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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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的迹象;小额贷款公司
的部分股东及个人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使本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向参股子公
司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向参股子公司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向参股子公司三门
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4、《借款合同》;
5、《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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