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发行中期票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 5 亿元
的中期票据。
发行规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规模不超过 5 亿元人
民币,可分期发行。
公司曾于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
议案,但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尚未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鉴于资金用途及主承销
商等因素可能发生变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重新审议批准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5 亿元的中期票据,而不再执行 201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决议。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
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可分期发行,单笔期限不超过 5 年;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
场供求关系确定;
4、发行方式: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作为
主承销商,并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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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获准,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项目建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借
款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它用途。
8、决议有效期: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待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在获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
有效。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6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如
下具体事宜: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董事会的
决议,制订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发行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和利
率等具体事宜;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
授权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
4、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
成其他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5、上述授权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中期票
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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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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