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5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已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向我们做了充分
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
2、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
3、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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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奎 赵 敏 李 旺 荣
2016 年 0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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