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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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 2016-026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2 月 25 日,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

第一大股东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林兰”)的通知,格

林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格林兰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净增持公司股份

777,300 股。本次增持前,格林兰持有公司 3,527,031,30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28.99%;本次增持后,格林兰持有公司 3,527,808,604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28.99%。

二、本次增持中的误操作及处理情况

当日,格林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共买入公

司股份 827,300 股,买入均价 12.335 元;由于工作人员的误操作,在增持公司

股份过程中卖出了公司股份 50,000 股,卖出均价 12.160 元。上述误操作导致了

短线交易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

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格林兰本次短线交易如产生收益将收归公司所有。

格林兰对因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

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格林兰承诺,今后将加强管理,避免类似情况

的再次发生。

三、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在买卖公司股票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

生。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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