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6-01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
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6 年 3 月 7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89 中国重工 2016/2/29
二、 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2 《关于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 2016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取消《关于公
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6 年 2 月 18 日召
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
公告。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解决公司与风帆股份
有限公司同业竞争事宜之相关安排的议案》,公司承诺将下属子公司大连船用柴
油机有限公司 100%股权、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青岛海西船舶
柴油机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转让给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为一次性彻底解决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船用低速机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经与中船重工集团协商,
公司针对资产整合方案进行了调整,拟在大连船柴(与青岛海科均从事船用低速
机业务)完成有关事项后与青岛海科在本年度内一并转让。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撤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取消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告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直接持有公司 39.42%、合并持有公司 52.70%股权的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在 2016 年 2 月 25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书面
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议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提案已经公司 2 月 25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提案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告的
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 年 3 月 7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北京海淀区板井路 69 号)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3 月 7 日
至 2016 年 3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公告已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2016 年 2 月 26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2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 2 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二)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