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36 股票简称:西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收到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控股”)及实际控
制人孙耀忠的通知,宛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孙耀忠拟于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宛西控股目前持有公司 4,297.69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62%。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1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25%(截止本公告日,质押股
份 1,500 万股);有限售股份 152.69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
宛西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孙耀忠持有公司 7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8%。其中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有限售股份 591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31%。
二、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宛西控股、孙耀忠。
2、减持原因:
(1)宛西控股:公司控股股东按照集团发展战略,为在黑龙江省、河南省、海南省
建设张仲景养老养生大健康产业筹集资金。
(2)孙耀忠:个人和家庭财务安排的需要。
3、减持期间:自 2016 年 3 月 2 日起的未来 6 个月内。
4、拟减持比例:预计宛西控股减持7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9%;孙耀忠减持
180万股,占公司的总股本1.62%,两者合计减持8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91%。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做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以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
三、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宛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孙耀忠曾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公司原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制药”)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已于 2014 年 1 月 11 日到期, 实
际已履行完毕。本次拟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由于宛西制药实施存续分立,2014 年 9 月 11 日,原控股股东宛西制药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过户至宛西控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作为西泵股份的收购人,宛西控股承诺在完成本次收购后的 12 个月内不
转让持有的西泵股份 43.18%股份共计 4,145 万股的股份。上述承诺已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到期,实际已履行完毕。本次拟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2)宛西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孙耀忠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
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将会继续履
行。本次拟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耀忠在公司 2011 年 1 月 11 日上市后,截止目前
没有减持过公司股份。实施本减持计划后,宛西控股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
不存在任何担保;最近一年内,宛西控股、孙耀志和孙耀忠均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股票也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公司或者宛西控
股、孙耀忠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本次拟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5、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
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宛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孙耀忠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