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2-25 2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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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万

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王飘扬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要求,高春山

先生、李继富先生、杜政修先生、单明军先生不具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聘任程序合法、法规。

三、同意选举王飘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任高春山先生

为总经理,同意聘任李继富先生、杜政修先生、单明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

意聘任李继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杜政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

意聘任单明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钧、刘荣军、李群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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