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15年的
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
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计公司提交董事会
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
方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
的内部控制、投资决策及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5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
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各项议案
的讨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与董事会的研讨和决策。本
人认为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
此,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
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1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会
议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就会
议审议的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会
议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会
议审议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
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
照《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事规则,积
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201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严
格按照《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部门规章
开展工作,组织并参加提名委员会的历次会议。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会议,对薪酬政策、考核评价依据以及薪酬发放等进行了
审查;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
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3、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
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战略研讨活动,并就公司拟
投资建设大数据中心的战略转型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充分的沟通,就公司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和规划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4、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第一
季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三季度报告等有关重大财务信
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披露完整、
真实。公司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审计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评估与指导,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体制的建设与完善。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
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状况、生产经营
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内控建设、募集资
金专户管理及募集资金节余永久补流情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
执行情况,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及转型方向的讨论分析,了解公司经营
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
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多
次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
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
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并对证监会、交易所等颁布和更新的规章制度、文件精神进行深
入研究,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切
身利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15年度,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
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为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
管理、战略转型建言献策。
自2016年开始至第二届董事会换届完毕,本人继续本着诚信与勤
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
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宋晓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