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6-016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暨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收到控
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润发集团”或“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根据公司发布的《关于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长江润发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于2016
年2月24日通过“东吴长江润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再次增持了公司股份并完
成了股份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2016年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过“东吴长江润发1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2443300股,增持金额39854648.26元,占公司总股本
的1.23%。
二、增持计划实施及完成情况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维护资本市场平稳”的要求,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
及未来价值的判断、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
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
中承诺,在公司股票复牌后一个月内(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6日)通过证
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
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5日,长江润发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537041股,发生金额24265286.81元;2016年2月24日通过“东
吴长江润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股份2443300,发生金额39854648.26元;
本次增持金额总计64119935.07元,高于承诺的最低增持金额6000万元,完成了
增持计划。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已全部
完成,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