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5 18: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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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5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的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和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30 时

2.召开地点:山西省长治县光明南路振东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董迷柱先生

6.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计 18 人 , 代 表 股 份

172,749,06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982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72,310,26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8300%;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4 人,代表股份 438,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524%;

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 0 名,所代表的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7 人,代表股份 2,589,84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899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

代表股份 2,151,04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746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14 人,代表股份 438,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2120%;委托独立董事

投票的股东 0 名,所代表的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董迷柱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的关

联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至议案 4 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股 338,77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7.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独立

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1 激励计划的目的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2,648,36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17%;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5%;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9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2,489,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117%;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357%;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25%。

1.2 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2,648,36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17%;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5%;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9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2,489,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117%;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357%;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25%。

1.3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2,648,36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17%;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5%;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9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2,489,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117%;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357%;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25%。

1.4 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2,648,36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17%;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5%;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9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2,489,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117%;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357%;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25%。

1.5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股票、激励对象行权/解锁的程序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2,648,36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17%;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5%;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9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2,489,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117%;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357%;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25%。

1.6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2,648,36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17%;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5%;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9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2,489,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117%;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357%;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25%。

1.7 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2,648,36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17%;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5%;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9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2,489,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117%;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357%;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25%。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2,648,36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17%;反对 10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2,489,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117%;反对 10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8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2,648,36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17%;反对 9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7%;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6%。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2,489,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117%;反对 9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458%;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5%。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2,648,36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17%;反对 9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7%;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6%。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2,489,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117%;反对 9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458%;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5%。

以上第 1 至第 4 项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

证律师认为,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

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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