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2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 2016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2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2 月 19 日(星期五)
6.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140,665,474 股,占公司
股份总额 233,100,000 股的 60.3456%。
其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12 人,代表股份 140,665,074 股,占公司股
份总额 233,100,000 股的 60.3454%;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233,100,000 股的
0.00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5,047,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额 233,100,000 股的 2.1653%。
其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2 人,代表股份 5,046,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额 233,100,000 股的 2.1651%。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233,100,000 股的
0.000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
东大会在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选举时分别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
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
票。中小投资者是把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吴子文先生、吴志良先生、黄学诚先生、徐波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吴子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140,665,07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97%。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40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9.992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79%。
1.2、选举吴志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140,665,07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97%。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40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9.992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79%。
1.3、选举黄学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140,665,07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97%。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40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9.992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79%。
1.4、选举徐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140,665,07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97%。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40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9.992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79%。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何璐婧女士、黄健雄先生、汤韵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何璐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140,665,07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97%。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40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9.992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79%。
2.2、选举黄健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140,665,07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97%。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40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9.992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79%。
2.3、选举汤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140,665,07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97%。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40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9.992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79%。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本次会议免去第二届监事会成员。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张文清先生、兰日进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陈明理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张文清先生为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140,665,07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97%。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40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9.992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79%。
3.2、选举兰日进先生为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140,665,07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97%。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40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9.992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7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140,665,47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4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140,665,474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4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