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65 股票简称:ST景谷 编号:临2016-02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董事九名,参加表决董事
九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通过了如下预(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晏国斌先
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预案;同意晏国斌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对其在公司任
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六名,独立董事三名。目前公司九名董事已全部提交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九名董事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
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公司九名董事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盛军
先生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预案;同意盛军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议案。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
事会提出向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核查,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7.51%,所增加的临时提案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公司向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晏国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及《关于选举盛军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两个临时提案。
上述一、二项议案需经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盛军简历
盛军,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执业律师。盛军先生自 2003 年起担任
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其曾在大量具有市场导向意义的交易中为客户提供法律服
务,包括韩国历史的最大境外投资项目、美国黑石(Blackstone)人民币基金的首次
对外投资、美国 KKR 首只以中国境内房地产作为投资导向的美元基金,并为睿
富(RREEF)基金、荷商房地产集团(ING) 、里昂证券(CLSA)、凯雷集团(Carlyle
Group) 、 美 国 摩 根 大 通 (JP Morgan) 、 太 盟 投 资 集 团 (PAG) 以 及 英 国 高 富 诺
(Grosvenor)等知名投资基金提供法律服务。同时热忱致力于慈善事业,其为世界
粮食计划署担任义务法律顾问,为中国扶贫事业贡献力量。也是李连杰先生设立
的慈善基金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理事。盛军先生现任北京市中伦(上
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