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 2015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经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公司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
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就 2015 年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做出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已经充分认识公司面临的
主营业务的不确定性,董事会已在现有情况下采取了相应措施,公司管理层也正
在督促各方对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和主营业务的转型,加快确定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方向,使公司彻底改变房地产主业长期停滞和建材销售业务利润水平下降的局面,
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经营业绩。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此情况所作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签字:
2016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