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股份: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暂时无法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2-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暂时无法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股份”、“公司”、“本公司”)

2016 年 2 月 25 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发

集团”) 关于暂时无法实施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持方案的通知函》,

该通知函的主要内容为:

1、2015 年 12 月 17 日经发集团发给博通股份《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增持方案的通知函》,经发集团已制定出具体的股票增持方案,并已由

经发集团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将开始实施,经发集团将以自有资金、自有股票

账户、自有资金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直接买入博通股份

股票,增持投入的资金为人民币 500 万元左右。

2、因为 2015 年 12 月 17 日当时博通股份股票处于停牌期间,经发集团在增

持方案中制定了三种切实可行的增持时间段,其中包括:如果博通股份股票在

2016 年 1 月 11 日仍未复牌,经发集团将在博通股份股票复牌之日(含当日)起

的 10 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

经发集团在增持方案中明确:上述增持时间段之内,如果包含有中国证监会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规定禁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上市公司股

票的时间段限制(即“窗口期限制”),则经发集团首先选择在该等限制时间段

之前完成增持,若无法避开,则在该等限制时间段之后顺延时间完成。上述禁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段限制主要包括:博通

股份定期报告披露前十日内,博通股份业绩快报、业绩预告披露前十日内等。

3、鉴于博通股份股票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开始复牌,并且博通股份将于 2016

年 3 月 5 日(星期六)披露 2015 年年度报告,故 2016 年 2 月 24 日至 3 月 4 日

的十日期间内为经发集团禁止增持博通股份股票的窗口期,2 月 23 日因临近窗

-1-

口期限制,为稳妥起见经发集团认为不合适增持。故经发集团在 2016 年 2 月 23

日至 2016 年 3 月 4 日期间暂时无法实施增持博通股份股票方案。

4、经发集团承诺,将在博通股份 2015 年年报披露的窗口期限制之后顺延时

间完成股票增持,即从 2016 年 3 月 7 日(星期一)起的九个交易日内,实施完

成本次博通股份股票的增持方案。

5、本次经发集团暂时无法实施股票增持,并不是对原有增持方案的调整,

而是对原有方案的认真执行。

6、关于本次股票增持方案的具体实施情况,经发集团将及时通知博通股份

予以披露。

与经发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相关的详细内容,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披露了《博通股份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

经发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 12,740,23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0.4%。

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经

发集团增持本公司股票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5 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博通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