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6-011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2月25日(周四)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5
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15:
00至2016年2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德龙先生
(五)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 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9日(周五)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人)共22人,代表股份188,905,314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32.1212%。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
188,905,3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121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
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2人,代表股份16,445,65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2.79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6,445,6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79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
(二)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 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下有效表决权的总数为(188,905,314×6=1,133,431,884)股)选举薛德龙先生、张冬
梅女士、王中营先生、党增军先生、刘东平先生、姚守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6位将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任期
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薛德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193,970,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681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其 中 , 中 小 投 资 者 同 意 股 份
数:21,510,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7984%;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薛德龙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张冬梅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187,892,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其 中 , 中 小 投 资 者 同 意 股 份 数 :
15,432,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403%;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张冬梅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王中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187,892,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其 中 , 中 小 投 资 者 同 意 股 份 数 :
15,432,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403%;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王中营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4《选举党增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187,892,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其 中 , 中 小 投 资 者 同 意 股 份 数 :
15,432,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403%;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党增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刘东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187,892,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其 中 , 中 小 投 资 者 同 意 股 份 数 :
15,432,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403%;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刘东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6《选举姚守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187,892,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 。 其 中 , 中 小 投 资 者 同 意 股 份 数 :
15,432,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403%;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姚守通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下
有效表决权的总数为(188,905,314×3=566,715,942)股)选举邢敏先生、楚金桥先
生、章顺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3人将作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楚金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188,905,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6,445,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楚金桥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邢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188,905,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6,445,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邢敏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章顺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188,905,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6,445,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章顺文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下有效
表决权的总数为(188,905,314×2=377,810,628)股)选举薛建军先生、赵飞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2人将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崔世菊女士共同组成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薛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188,905,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6,445,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薛建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选举赵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188,905,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6,445,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赵飞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曲光杰、唐海丰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一)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