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陕西省
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国投”或“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陕国投《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中信证券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取得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并通过:(1)查阅公司的三会会议资料和对外披露的信息;(2)查阅公司
业务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3)查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16] 0406 号),对陕国投 201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
进行了核查,发表本核查意见。
二、中信证券对陕国投《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经上述核查后认为:
陕国投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
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
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是真实、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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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强
马小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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