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
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
了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12
月 29 日出具的第 153789 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于 2016
年 2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2 月 3 日出具的第 153789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该《反馈意见》要求公
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自收到《反馈意见》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准备反馈意见回复
的相关工作。由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标的炜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经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至 2016 年 4 月 3 日前提交相关书
面回复。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会同中介机构尽早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在反馈
回复材料准备齐全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须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