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 董事
关于公司五 届董事会 zO16年 第 一 次临时会议
关于 zO16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 立 意见
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 》(《 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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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 们作为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对 ⒛ 16年 2月 25日 召开的公司第五属董事会 ⒛ 16年 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 《关于 ⒛ 16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
l、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 ,关 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此
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
2、 该项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 ,交 易均是以市场
价格为参照进行的公允交易,符 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 易方式符合 市场
规则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保障 ,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 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 以及未来财务状
况 、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i
3、 同意该项 关联 交 易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事 :
沈辉 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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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冖
二 0一 六年二月二 H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