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力子公司对控股公司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
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为支持其控股子公司新疆旷达国光
光伏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国光”)在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的基础
上,加快开展农、林、果、牧业市场投资开发等业务,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其提
供财务资助,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持股 51%的控股公司新疆旷达
国光光伏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人民币 8,000 万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自签订借款协议之日起算);
5、资金使用费: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 5%收取利息,利息每年结算二
次;
6、资金用途:主要作为旷达国光流动资金的补充。
(二)财务资助偿还方式
本次财务资助期限届满后,旷达国光将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三)财务资助协议
旷达电力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与旷达国光签订借款协议。
(四)财务资助的审批程序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电
力子公司对合资孙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旷达国光光伏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9 月 16 日
住所: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农林产品加工、
销售;畜牧养殖;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新能源
产品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及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自然人王国光
持有其 49%的股权,其少数股东王国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旷达国光总资产 13,729.87 万元,总负债
3,794.51 万元,净资产 9,935.35 万元, 2015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利
润总额-64.64 万元,净利润-64.64 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旷达国光成立时间较短,业务刚开始起步,尚未实现经营收益,可能受到政
策及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市场能否开发成功等不确定性,因此按时
偿还借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应对措施
1、旷达国光少数股东王国光将以其持有的旷达国光 49%的全部股权为旷
达国光的本次财务资助进行质押担保。
2、在电力公司在向旷达国光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旷
达国光经营管理活动的监控,及时防范与处理可能出现的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电力子公司向其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其子公司积极拓展业务,
及时解决旷达国光的投资及建设资金,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相当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同时其少数股东将以全部
股权进行质押,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日常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电力子公司为其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根据行业发展环境,市场
业务拓展需求,促使其抓住市场机遇,快速发展,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效益。同
时本次为其提供 8000 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5%,
并将授权管理层签署借款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
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
电力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公司的资助行为。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孙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8,000.00
万元(含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