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股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5 10:07:2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润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单晓蔚 联系电话:1891 089 9170

保荐代表人姓名:安 薇 联系电话:1891 089 913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季1次,共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 年 12 月 1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注意事项、内幕交易相关

规定、募集资金运用相关规定等内

2

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机构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的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中节能(山东)投资发展公司、中国节能 是 不适用

3

环保集团公司承诺:在间接或直接持有万润股

份的股份期间,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

证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

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

参与与万润股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亦不生产、开发任何与万润股份生产的产品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在 2015 年非公发行时,中国节能环保集团

公司承诺:将本次认购的万润股份非公开发行

股票进行锁定处理,并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 是 不适用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

3、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时,招商财富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将本次认购的万润股份

是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锁定处理,并承诺本次认

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再次申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

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

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4

2015 年 10 月及 12 月,万润股份分别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润股份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相关议案,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启

动后,万润股份决定聘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担

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东方

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

司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4,729.1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之保荐协议

书》。

鉴于此,中德证券与万润股份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签订了《终止合同协议书》,中德证券未完成的对

万润股份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

新的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完成。东方花

旗证券有限公司已指派郁建先生、崔洪军先生担任

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

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全部使用

完毕并依法销户或法定督导期结束之日。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5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单晓蔚

安 薇

保荐机构: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6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润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