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绒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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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6-2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2 月 20 日通过电话、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每位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

事 9 人,分别是李卫东、马炜、陈晓非、卢婕、冯波、孙庆锋,独立董事张文君、

林志、益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宁

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并签署相关合同的议案》

为利于降低资金成本,保证项目所需资金,促进《3 万锭精纺高支特种亚

麻纱、1300 万米高档亚麻面料建设项目》的建设,提高公司整体效益,宁夏中

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邓肯服饰”)、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三方经过

商洽并签署了《投资合同》,约定国开发展基金以现金方式出资 6,500 万元投资

入股邓肯服饰,出资完成后,邓肯服饰的注册资本由现在的 20442.09 万元增加

到 26942.09 万元,国开发展基金拥有邓肯服饰 24.1%的股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2016-2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参股全

资子公司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的公告”)。

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暨复牌后

继续推进重大事项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8 月

25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至今,期间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承诺日期(2016

月 2 月 28 日)公告本次重大事项的方案或按照交易所及其他相关规定申请公司

股票复牌。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履行相关承诺,公司股票将在 2 月 25 日复牌并在

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重大事项。鉴于重大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

披露重大事项的类型与具体方案,公司将按照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披露的“2016-23 宁夏中银

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暨复牌后继续推进重大事项的公告 ”,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并关注重大事项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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