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南
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6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南方出版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在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和问询后,现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履行了必要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
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3、通过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
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