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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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10

月16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订了《关

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及《关于承接持续

督导保荐工作有关事宜之持续督导协议》,聘请招商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并由招商证券承接公司于2015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

的持续督导工作。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招商

证券对湘电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5号文核准,湘电股份于2015年

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920,634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计为

1,699,999,988.40元(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认购金额为99,184,014.00

元,债权认购金额为69,155,796.00元,现金认购金额为341,660,184.00元),扣除

本次发行费用23,451,358.57元,募集资金净额1,676,548,629.83元。

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3日全部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30200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889.64万元,专户存款利

息收入358.2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收益2,636.12万元、手续费-0.15万元,募集资

1

金余额为102,759.39万元(含理财产品户余额82,102.61万元,专户余额20,656.7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及时修订了原制度,制定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与新规定保持一致。

按照《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

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2015年2

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湘潭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照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2015年度,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

行。招商证券承接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工作后,公司与中国银行湘潭分行营业

部、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

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人民币万元)

中国银行湘潭分行营业部 602864963299 20,656.78

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补充版)》,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高压高效节能电机

产业化项目和高端装备电气传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7,654.8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889.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889.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可

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项目(含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部分变 资总额 入金额

总额 金额(1) 金额(2) 诺投入金 (4)=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更)

额的差额 (2)/(1) 化

3

(3)=

(2)-(1)

湘电集团以应转为国家资

本金的重大技术装备进口

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的进

无 6,915.58 6,915.58 6,915.58 6,915.58 6,915.58 -- 100.00% 2015 年 2 月 -- -- 否

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退税

税款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部分

湘电集团以经评估备案的

位于湘潭市下摄司街的 2

宗土地使用权认购本次非

无 9,918.40 9,918.40 9,918.40 9,918.40 9,918.40 -- 100.00% 2015 年 2 月 -- -- 否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以经湖

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价

值为交易价格)

高压高效节能电机产业化

无 55,372.01 55,372.01 55,372.01 2,382.70 2,382.70 -52,989.31 4.30% 2017 年 3 月 -- -- 否

项目

高端装备电气传动系统产

无 47,700.00 47,700.00 47,700.00 924.09 924.09 -46,775.91 1.94% 2017 年 3 月 -- -- 否

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无 50,094.01 47,748.87 47,748.87 47,748.87 47,748.87 - 100.00%

合计 - 170,000.00 167,654.86 167,654.86 67,889.64 67,889.64 -99,765.22 - - - - -

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已按计划进行。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71.20 万元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实际将闲置的 8 亿元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理财产品。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7,889.64 万元,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358.20 万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元、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2,636.12 万元、手续费-0.15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02,759.39 万元(含理

财产品户余额 82,102.61 万元,专户余额 20,656.78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5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271.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以自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高压高效节能电机产业化 55,372万元 271.20万元

合计 —— 55,372万元 271.20万元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

金对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1.20万元进行置换;公司于

2015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议案于2015年7月1日进行了公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43020003号《关

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

证报告》,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2015年3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

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

品。本次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

6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将闲置的8亿元资金用于购买上述类型的理

财产品,已到期理财产品收益为2,636.12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

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8、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资产认购金额99,184,014.00元,

上述2宗土地已经更名至公司名下,分别为湘国用[2015]0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5,115.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

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6月10日)和湘国用[2015]002号《国有土地

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3,412.0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

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2年10月9日)。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核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相关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

及访谈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方式,保荐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

7

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湘潭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5年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8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吴喻慧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韩汾泉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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