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专项
核查意见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电力”)拟现金收购国网
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节能”)下属配电网节能业务。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涪陵电力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涪陵电力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出售东海证券1.4371%的股权
涪陵电力于2014年7月31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所持全部东海证券
1.4371%的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为评估价12,950.55万元。2015
年1月26日,涪陵电力已与该股权受让方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高力”)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确定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2,950.55万元;除
《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12,950.55万元外,在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转让标的企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由涪陵电力享有。截至2015年3月30日,涪陵电力已全部收到江苏高力应支
付的东海证券股权交易价款12,950.55万元及权益变动款1,356.07万元,该交易完
成。
除上述股权出售之外,涪陵电力近12个月无其他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涪陵电力最近12个月内的公告文件、交易协议、审计报
告等文件,核查了上述交易标的资产工商登记信息。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涪陵电力最近12个月内的上述资产交易与本次
交易不存在相关关系,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
算的范围。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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