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2-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中天运〔2016〕阅字第 90001 号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目 录

页 次

一、审阅报告 1

二、备考财务报表

1.备考资产负债表 2

2.备考利润表 4

3. 财务报表附注 5

三、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2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9 月 30 日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与标的业务基本情况及交易简介

(一)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电力”、“本公司”或“公司”)是经重庆市

人民政府同意并经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涪陵国资委”)以涪国资发

[1999]286 号文件批准的由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东电力集团”)、重庆

市涪陵投资集团公司、重庆市涪陵区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成都市太安铝型材厂以及重庆市涪

陵变压器厂于 1999 年 12 月 29 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重庆市。公司于 1999 年 12 月 28 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1999]214 号文批准,并经重庆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709318251B,登记的公司地址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东路 17 号。公司实际办公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 20 号。本公司主要

从事电力供应、销售,属于电力生产供应行业。

本公司前身为涪陵国资委下属的原川东电力集团所属从事供、变电活动的资产及负债,

川东电力集团于 1999 年 12 月 29 日以从事供、变电活动的资产及负债折股出资并联合其他

发起人改组设立本公司,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000,000.00 元,股本总数 10,800.00

万股,其中川东电力集团持有 9,768.00 万股,占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90.4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9 号批准,本公司 2004 年度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200.00 万股,并于 2004 年 3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交易。公开发行股票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60,000,000.00 元,股本总数 16,000.00

万股,其中川东电力集团持有 9,768.00 万股,占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61.05%。

根据本公司 2005 年度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

[2005]263 号),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 2005 年度向流通股股东按每 10 股送 3.2 股支付对价的方

式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川东电力集团持有 8,263.00 万股,占本

公司股权比例为 51.64%。

2007 年 6 月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渝府函[2007]130 号,涪陵国资委将所持川东电力

集团 57.56%的股权划转给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投集团”)

持有管理,此次股权划转后,水投集团成为川东电力集团的控股股东和本公司的间接控制人,

涪陵国资委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最终控制人。

2009 年 5 月 12 日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国资委”)渝国资

[2009]207 号,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将持有的川东电力集团 42.44%的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

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电力”),上述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09 年办理完毕。

2009 年 7 月 9 日和 2010 年 11 月 26 日重庆电力与水投集团分别签订《关于重庆川东电

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和《关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重庆市电力公司补充协议书》,并经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涪府函

[2009]321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1]604 号和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1]1797 号批准,水投集团将持有的川东电力集团 57.56%股权中的 46.12%无偿划转给重庆

电力。上述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11 年 12 月办理完毕。此次股权划转后,重庆电

力持有川东电力集团股权为 88.56%,成为川东电力集团的控股股东和本公司的间接控制人,

国家电网公司成为川东电力集团和本公司的间接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

川东电力集团和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最终控制人。2013 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国网重庆铜梁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 15 户供电企业中地方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

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1063 号)批准水投集团将所持川东电力集团 11.44%国有股权

无偿划转给重庆电力,上述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 2014 年 1 月办理完毕,据此,重庆

电力持有川东电力集团 100%股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16,000.00 万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供应、销售,电力资源开发及信息咨询服务,商贸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项目);从事送变电工程相关业务(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

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工器材、机械配件、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木材)、五金、

粘合剂(不含危险化学品)。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业务所归属的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节能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经北京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公司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91110000717835187Y;企业类型:有

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 1 号综合楼;办公地址:北京市宣

武区南横东街 8 号都城大厦 16 层、20 层。法定代表人:郭矩;注册资本:420,000 万元(审

计基准日为 250,000 万元,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其母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和

2015 年 11 月 1 日以货币增资 100,000 万元、7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420,000 万元);公司系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以节能与新能源服务为主业的产业集

团,是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备案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为:节能服务;新能源、分布式能源与能源高效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和

运营;咨询、设计和评估;节能技术开发与转让;节能产品开发与销售;节能会展服务;节

能减排指标交易及代理,分布式节能服务;新能源、分布式能源与能源高效利用项目的投资、

建设和运营;咨询、设计和评估;节能技术开发与转让;节能产品开发与销售;节能会展服

务;节能减排指标交易及代理,分布式能源并网服务的关联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属于节能环保行业,主要服务产品为节能服务、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电力环保、国

际业务四大板块。公司的节能服务包括配电网节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等。

(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国网节能公司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电力”)签署的附

生效条件的《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涪陵电力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涪陵电力拟向国网节能公

司支付现金,购买国网节能公司的配电网节能业务。协议具体条款如下(协议条款中涪陵电

力称为“甲方”,国网节能公司称为“乙方”,以下条款为该协议之引用,如有差异或歧义以原

协议为准):

2.1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向乙方支付现金,收购乙方的配电网节能业务。

3.1 标的资产指乙方的配电网节能业务。

3.2 标的资产包括:乙方经营配电网节能业务形成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收账款等

资产;应付账款、借款等负债;与配电网节能业务相关的合同权利、义务。

3.3 配电网节能业务资产情况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确认的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中所载的配电网节能业务资产情况为准。

4.1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值,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

为人民币 37,351.46 万元。

4.2 双方同意,以上述评估价值作为甲方向乙方购买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并确定标的

资产价格为人民币 37,351.46 万元。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家电网备案的《资产评估

报告书》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准。

4.3 双方同意,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且标的资产交付或登记过户手续完成后 5 个工作日

内以现金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37,351.46 万元。

5.1 过渡期间乙方应审慎经营标的资产,严格按照标的资产相关合同享有权利并履行义

务。

5.2 过渡期间因经营配电网节能业务所产生的新的资产、负债及形成的新的相关合同权

利、义务一并在标的资产交割时转移至甲方享有和承担。

5.3 过渡期间因经营标的资产而签署、履行相关合同导致乙方追加新增投资视为乙方为

甲方垫付的资金,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后,确认为甲方对乙方的负债。

5.4 过渡期间,如乙方代甲方偿还标的资产范围内金融机构债务,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后,

即确认为甲方对乙方的负债。

5.5.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收益由甲方享有,亏损由乙方向甲方补偿。

5.6 乙方追加新增投资金额及标的资产在前述过渡期间的损益数额应在交割日后 30 个

工作日内由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予以确认。

5.7 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如确认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出现亏损,乙方应在甲方聘请的具有

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对甲方

予以补偿。

6.2.3 乙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所有权,除乙方以基于山东配电网节能与提高电能质量

改造项目取得的应收账款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贷款质押担保外,其他标的资产不存在任何

抵押、质押、查封、冻结及其他形式或性质的担保或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7.1 在本协议生效条件得以全部满足之日起 60 日内,甲乙双方应完成标的资产的交付

或过户登记等交割手续,具体包括:

7.1.1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向甲方提交《预计交割资产负债表》并经甲方确认,甲

方确认拟交割资产及负债后,乙方将列明的标的资产交付或登记过户至甲方。

7.1.2 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在标的资产交付或登记过户手续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

交易人民币 37,351.46 万元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7.2 在交割时,乙方应将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全部材料交付给甲方。

7.3 在交割日,双方应就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相关资产的交割事宜签署资产交割

协议或确认书。相关资产的权利、风险或负担自交割日起发生转移。

8.1 乙方同意,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三个会计年度,标的资产中采取收

益法进行评估的“山东配电网节能与提高电能质量改造项目”、“甘肃兰州地区和白银地区配

电网节能与提高电能质量改造节能服务项目”、“重庆市大足供电公司综合降损节能改造项

目”、“江苏徐州、盐城地区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升项目”四个项目(以下简称

“该部分标的资产”)在上述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做出

预测承诺。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的各年预测净利润数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

准。

8.2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甲方应当在 2016 年、2017 年以及 2018 年每一会计年度届满

后对该部分标的资产当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与预测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查,由甲方聘

请并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

核报告的出具时间应不晚于甲方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部分

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数与预测净利润数差异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每年补偿金额按照以

下公式计算: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实

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间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若

当期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最终的盈利预测补偿方式以

双方签订的《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为准。

9.1 标的资产中的债权以及随资产一并转移的债务在资产交割后均归属甲方享有和承担,

乙方应在交割日前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并就债务转移取得债权人同意。

9.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资产中的债权债务未能转让至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相应

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1 本着“人随资产及业务走”的基本原则,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人员将与甲方签署《劳

动合同变更协议》,转由甲方继续聘用;上述人员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不因本次劳动合同变更而降低。对于不愿与甲方签署劳动合同之员工,由乙方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妥善安置。

11.1 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4.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

14.2 本协议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拟购买的配电网节能业务情况

根据国网节能公司与涪陵电力签署的《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网节能服务

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业务及

人员情况如下:

标的业务情况: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国网节能公司经营下表所列的配电网节能业

务形成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收账款等资产;应付账款、借款等负债;与配电网节能业

务相关的合同权利、义务。

1.已投产项目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1 山东配电网节能与提高电能质量改造项目 山东

2 甘肃兰州地区和白银地区配电网节能与提高电能质量改造节能服务项目 甘肃

3 重庆市大足供电公司综合降损节能改造项目 重庆

2.在建项目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1 江苏徐州、盐城地区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升项目 江苏

2 冀北廊坊地区配网综合节能改造及提高供电可靠性项目 河北

3 山东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二期) 山东

4 江西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高项目 江西

5 新疆昌吉、乌鲁木齐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新疆

3.前期项目(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或方案设计论证阶段项目)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1 浙江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高项目 浙江

2 河南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高项目 河南

3 湖北鄂东地区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湖北

4 福建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升项目 福建

5 安徽省配电网节能改造与提供电能质量项目 安徽

6 辽宁沈阳地区配电网节能改造与提高电能质量项目 辽宁

人员情况:本着“人随资产及业务走”的基本原则,按照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确定的标的

资产涉及的相关人员。

二、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方法

(一)编制目的

本备考财务报表主要为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范和要求

而编制,仅供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使用。

(二)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备考财务报表主要就本公司本次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中涉及的通过支付现金收购国

网节能公司的配电网节能业务事宜,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财

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

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

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披露规则的要求,为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和按有关规定

披露相关信息之目的而编制,不使用于其他用途。本备考财务报表系根据本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协议之约定,并按照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1、本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一、(三)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核准。

2、本备考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系基于本附注一、(三)所描述的交易,并假设上述

重大资产重组已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组织架构(本公司和标

的业务为一个会计主体)自报告期期初业已存在,公司按照此架构持续经营。

3、本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购买国网节能公司的配电网节能业务,双方确认的收购交易

作价的评估基准日是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次交易各方确认标的业务的价格为 37,351.46 万

元。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编制交易基准日备考财务

报表时将购买的配电网节能业务未实际支付的现金计入其他应付款(2014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拟收购的配电网节能业务的资产与负债差额确认其他应付款),国网

节能公司配电网业务账面价值与本公司所支付现金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收购国网节能公司的配电网节能业务而产生的费用及税务等影响不在备考财务报表

中反映。

5、本备考财务报表以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 2015 年

1-9 月、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的国网节能公司的配电网节能业务 2015 年 1-9 月、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模拟财务报表

为基础编制。

(三)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次拟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系本公司通过支付现金购买国网节能公司的配电网节能业

务。由于在收购前国网节能公司的配电网节能业务和本公司均受国家电网公司控制,且该

控制非暂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相关规定,本公司在编制备考财务

报表时对购买的配电网节能业务相应期间财务报表,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

1、本备考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按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确定的具体范围

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

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因本备考财务报表是在假定本次交易于相关期间期初已完成的基础上编制的,同时

基于以上所述的特定目的,故本备考财务报表并未编制备考现金流量表及备考股东权益变

动表。

3、公司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仅限于标的公司账面上原已确认的

资产和负债。

4、公司在合并中取得的标的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以其在标的公司的原账面价值不

变。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本次重组方案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审

批,最终经批准的本次重组方案,包括标的资产的实际作价,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值及其计

税基础,以及重组费用等都可能与本备考财务报表中所采用的上述假设存在差异,则相关

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都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实际入账时作出相应调整。

(四)本备考财务报表的表述说明

由于本备考财务报表是将国网节能公司的配电网节能业务和本公司作为单独的会计主

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相关规定中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原则进

行处理。但国网节能公司的配电网节能业务并非独立的法人主体,本公司系无子公司的单体

企业,故在本附注中提及“合并”仅是因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本次报表编制中的表述。

本备考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决议批准报出。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已按照本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和方法编制,真实、完整地

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的备考经营成果。

此外,本公司的备考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 的披露规定。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从事电力供应、销售及送变电工程经营。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

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详见本附注四、14“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

阅附注四、1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

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

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

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

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

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

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

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金融资产为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

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

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

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

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

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

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

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 资产,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单独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 的金融资产,不包括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

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 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

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时,

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

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 收回本金

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

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

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

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

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

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

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

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

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

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

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

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

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

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

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

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

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 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

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

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

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

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

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6、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

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

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

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占应收款项总额 5.00%及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

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

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

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除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外的所有应收款项 根据历史经验该项组合风险无明显区别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

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除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外的所有应收款项 账龄分析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00 5.00

1至2年 10.00 10.00

2至3年 50.00 50.00

3至4年 80.00 80.00

4至5年 90.00 9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非重大应收款项的特征包括: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

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等等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

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

产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和其他成本。领

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

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

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

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 损)之和超

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

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

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

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8、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

详见附注四、5“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

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

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

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

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

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

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

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

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

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

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

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

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

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

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

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

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 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 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

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

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按照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

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

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

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

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 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

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

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 资

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

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

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 2007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 线摊销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

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

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

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 润分配以外的其

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

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

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

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

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

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

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 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

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

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账面原值不超过 5000 元的固定资产,在初始确认当期一次全额计提折旧,其余固定资

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

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2-50 3 1.94-8.08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30 3 3.23-19.4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6-15 3 6.47-16.17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30 3 3.23-19.4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4-25 3 3.88-24.25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

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形成的节能项目资产,根据国办发【2010】25 号和财税【2010】110 号

文件相关条款,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合同期限以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

值率为 0。项目期结束,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无偿转让给用能企业。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2“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

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

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

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0、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 相关

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2“长期资产减值”。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

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

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

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

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

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

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

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2“长期资产减值”。

1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

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

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

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

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

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

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

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

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3、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

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

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

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

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 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

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

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 计负债确认

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

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14、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

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

实现。

本公司主要商品销售收入为电力销售收入,在电力已经提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企业时确认电力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

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

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

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

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

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

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合

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

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 与合

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

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

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

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

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 之和超过

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

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4)提供“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节能服务收入

与用能企业签订符合《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519-2010)标准的合同能源管

理合同,并按约定向用能企业提供专项节能服务,依据合同约定的节能效益分享期限和分享

方式,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15、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

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

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

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

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

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

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

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 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

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

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

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应收补助款的金额

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

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

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

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

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

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

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

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

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 的应纳税

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期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

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产生的暂时

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

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

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

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

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

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

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

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 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 延所

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 账面价值

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 行时,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 资产

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 是对不同

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 期间内,涉及

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 清偿负债时,本公

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17、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

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

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

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

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18、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 法准

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

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

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

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

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

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

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

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四、14、“收入”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建造

合同的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

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

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

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 于评

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 果与原先

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的计提或

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

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

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

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 计提或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假设,以确

定是否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

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

望,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5)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

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

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

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

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

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

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

测。

(6)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

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

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

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有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公司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作出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

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

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产生影响。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具体税率情况

应税收入按 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增值税

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额的 5%、3%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缴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本公司的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1998]47 号),本公司销售电力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

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自 1998 年起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44 号《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

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本公司销售电力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国家重

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财税[2011]58 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

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本公司符合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

业且鼓励类产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 70%以上的条件,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管理层基于对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

和判断,以及以前年度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取得情况,预计 2015 年所得税率仍可减按 15%

执行。

2、拟购买的国网节能公司的配电网节能业务的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 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

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对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

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500,305,850.92 220,750,909.76

其他货币资金 700,000.00

合计 501,005,850.92 220,750,909.7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注:2015 年 9 月 30 日,银行存款余额中用于小区配电建设的专项资金账户余额

95,749,713.28 元;其他货币资金余额 700,000.00 元为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系本公司

存放于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票据 2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200,000.00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765,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1,765,000.00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2015 年 9 月 30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102,010,624.44 100.00 6,476,001.05 6.35 95,534,623.39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102,010,624.44 100.00 6,476,001.05 6.35 95,534,623.39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34,879,334.46 100.00 2,589,289.72 7.42 32,290,044.7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准备的应收账款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34,879,334.46 100.00 2,589,289.72 7.42 32,290,044.74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2015 年 9 月 30 日

账 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85,990,640.40 4,299,532.01 5

1至2年 15,120,216.67 1,512,021.67 10

2至3年 402,640.00 201,320.00 50

3至4年

4至5年 340,000.00 306,000.00 90

5 年以上 157,127.37 157,127.37 100

合 计 102,010,624.44 6,476,001.0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3,335,167.09 1,666,758.35 5.00

1至2年 477,040.00 47,704.00 10.00

2至3年

3至4年 910,000.00 728,000.00 80.00

4至5年 103,000.00 92,700.00 90.00

5 年以上 54,127.37 54,127.37 100.00

合 计 34,879,334.46 2,589,289.72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424,303.4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537,592.13 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63,147,167.00 元,

占应收账款 2015 年 9 月 30 日合计数的比例 61.90 %,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2015 年 9 月 30

日汇总金额 3,706,829.61 元。

占应收账款 2015 年 9 相应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月 30 日合计数比例(%) 2015 年 9 月 30 日

1.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 19,231,493.75 18.85 1,511,045.94

2.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 13,332,294.00 13.07 666,614.70

3.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 10,805,567.25 10.59 540,278.36

4.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 10,563,925.50 10.36 528,196.28

5.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 9,213,886.50 9.03 460,694.33

合 计 63,147,167.00 61.90 3,706,829.61

4、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843,950.00 100.00 653,350.00 43.46

1至2年 850,000.00 56.54

2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1,843,950.00 100.00 1,503,350.00 100.00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2015 年 9 月 30 日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23,473,808.18 85.36 23,305,157.30 99.28 168,650.88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2,102,960.51 7.65 325,476.38 15.48 1,777,484.13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1,922,559.43 6.99 1,922,559.43 100.00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27,499,328.12 100.00 25,553,193.11 92.92 1,946,135.0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23,539,649.42 84.18 23,056,771.00 97.95 482,878.42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2,503,803.38 8.95 165,990.16 6.63 2,337,813.2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1,922,559.43 6.87 1,922,559.43 100.00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27,966,012.23 100.00 25,145,320.59 89.91 2,820,691.6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2015 年 9 月 30 日

名称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

23,473,808.18 23,305,157.30 99.28 见注

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

23,539,649.42 23,056,771.00 97.95 见注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注: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欠公司借

款及利息 23,473,808.18 元,系公司向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

修建水电站借款。由于华源电站投产后经营环境和现金流量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本公司综合

考虑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未来现金流量及款项账龄后累计计提

坏账准备 23,305,157.30 元。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2015 年 9 月 30 日

账 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24,393.51 11,219.68 5

1至2年 1,562,567.00 156,256.70 10

2至3年 316,000.00 158,000.00 50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 计 2,102,960.51 325,476.38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687,803.38 84,390.16 5

1至2年 816,000.00 81,600.00 10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 计 2,503,803.38 165,990.16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07,872.5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借款 23,473,808.18 23,539,649.42

线路拆迁款 1,394,100.00 1,394,100.00

预付煤款 1,086,336.91 1,086,336.91

往来款 836,222.52 836,222.52

其他 708,860.51 1,109,703.38

合计 27,499,328.12 27,966,012.23

(4)按欠款方归集的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2015

款项的 2015 年 2015 年 9 月 30 日

单位名称 账龄 年

性质 9 月 30 日 合计数的比例

9 月 30 日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电

借款 23,473,808.18 1-5 年 85.36 23,305,157.30

力有限公司

南川市创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预付煤款 1,086,336.91 5 年以上 3.95 1,086,336.91

重庆市涪陵区第七建筑公司 往来款 357,000.00 5 年以上 1.30 357,000.00

川东房地产公司 其他 314,534.36 5 年以上 1.14 314,534.36

江东办事处国土所 其他 296,000.00 5 年以上 1.08 148,000.00

合 计 — 25,527,679.45 — 92.83 25,211,028.57

6、存货

(1)存货分类: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428,188.70 515,167.60 913,021.10 1,798,735.05 515,167.60 1,283,567.45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 计 1,428,188.70 515,167.60 913,021.10 1,798,735.05 515,167.60 1,283,567.45

(2)存货跌价准备:

2014 年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15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9 月 30 日

原材料 515,167.60 515,167.60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计 515,167.60 515,167.60

7、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38,831.96

合 计 438,831.96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94,410,000.00 84,122,770.00 10,287,230.00 119,877,000.00 84,122,770.00 35,754,230.00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

按成本计量的 94,410,000.00 84,122,770.00 10,287,230.00 119,877,000.00 84,122,770.00 35,754,230.00

合计 94,410,000.00 84,122,770.00 10,287,230.00 119,877,000.00 84,122,770.00 35,754,230.00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89,410,000.00 89,410,000.0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467,000.00 25,467,000.00

重庆市涪陵区银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合计 119,877,000.00 25,467,000.00 94,410,000.00

注:本期减少系出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25,467,000.00 元,取得投资收益

117,106,000.00 元。

在被投资

减值准备

单位持股 本期现金

被投资单位 本期 本期 比例 红利

期初 增加 减少 期末 (%)

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84,122,770.00 84,122,770.00 15.0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4

重庆市涪陵区银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3.33 384,109.26

合计 84,122,770.00 84,122,770.00 — 384,109.26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期初已计提减值余额 84,122,770.00 84,122,770.00

本期计提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本期减少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期末已计提减值余额 84,122,770.00 84,122,770.00

9、长期股权投资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准备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9 月

被投资单位 追加 权益法下确认 宣告发放现金 2015 年 9

31 日 30 日

投资 的投资损益 股利或利润 月 30 日

一、合营企业

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

54,539,739.64 6,262,871.23 5,775,000.00 55,027,610.87

责任公司

小计 54,539,739.64 6,262,871.23 5,775,000.00 55,027,610.87

二、联营企业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512,662.39 -272,080.89 240,581.50

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 512,662.39 -272,080.89 240,581.50

合 计 55,052,402.03 5,990,790.34 5,775,000.00 55,268,192.37

10、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一、账面原值: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217,119,314.13 582,567,835.77 22,336,943.88 68,983,697.82

2.本期增加金额 -930,000.00 40,263,643.93 3,191,042.94 4,847,377.78

(1)购置 2,336,342.08 434,148.28

(2)在建工程转入 40,043,643.93 4,413,229.50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调整 -930,000.00 220,000.00 854,700.86

3.本期减少金额 1,030,159.20 102,347,101.68 5,762,134.20

(1)处置或报废 1,030,159.20 102,347,101.68 5,762,134.20

4.2015 年 9 月 30 日 215,159,154.93 520,484,378.02 25,527,986.82 68,068,941.40

二、累计折旧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55,660,776.35 227,925,361.25 16,834,594.52 29,231,845.22

2.本期增加金额 5,039,978.54 22,740,078.99 1,083,929.94 16,131,569.53

(1)计提 5,039,978.54 22,740,078.99 1,083,929.94 16,131,569.53

3.本期减少金额 903,002.57 27,819,629.86 4,569,442.17

(1)处置或报废 903,002.57 27,819,629.86 4,569,442.17

4.2015 年 9 月 30 日 59,797,752.32 222,845,810.38 17,918,524.46 40,793,972.58

三、减值准备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66,808,688.30 84,437,084.35 338,312.69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82,095,292.99

(1)处置或报废 82,095,292.99

4.2015 年 9 月 30 日 66,808,688.30 2,341,791.36 338,312.69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88,552,714.31 295,296,776.28 7,271,149.67 27,274,968.82

2.期初账面价值 94,649,849.48 270,205,390.17 5,164,036.67 39,751,852.60

项目 办公设备 节能资产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33,202,593.15 453,540,687.60 1,377,751,072.35

2.本期增加金额 -624,435.92 39,501.20 46,787,129.93

(1)购置 230,264.94 3,000,755.30

(2)在建工程转入 39,501.20 44,496,374.63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调整 -854,700.86 -710,000.00

3.本期减少金额 19,784,794.85 128,924,189.93

(1)处置或报废 19,784,794.85 128,924,189.93

4.2015 年 9 月 30 日 12,793,362.38 453,580,188.80 1,295,614,012.35

二、累计折旧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7,832,904.98 82,305,047.57 419,790,529.89

2.本期增加金额 2,286,248.99 68,633,836.92 115,915,642.91

(1)计提 2,286,248.99 68,633,836.92 115,915,642.91

3.本期减少金额 2,793,689.99 36,085,764.59

(1)处置或报废 2,793,689.99 36,085,764.59

4.2015 年 9 月 30 日 7,325,463.98 150,938,884.49 499,620,408.21

三、减值准备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67,720.67 151,651,806.01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67,720.67 82,163,013.66

(1)处置或报废 67,720.67 82,163,013.66

4.2015 年 9 月 30 日 69,488,792.35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5,467,898.40 302,641,304.31 726,504,811.79

2.期初账面价值 25,301,967.50 371,235,640.03 806,308,736.45

(2)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无。

(3)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无。

(4)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无。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26,977,034.17 新建房产,产权办理中。

房屋及建筑物 2,882,692.99 租用土地无法办理产权

房屋及建筑物 2,426,699.87 收购或购置资产无房产证

房屋及建筑物 96,929.36 用户移交资产,无产权证。

11、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冀北廊坊地配网综合节能改造及

190,910,591.62 190,910,591.62 1,244,940.80 1,244,940.80

提高供电可靠性项目

江苏徐州、盐城地区配电网综合

42,453,106.80 42,453,106.80 950,530.00 950,530.00

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升项目

小区配电设施改造项目 33,574,900.31 33,574,900.31 8,203,156.15 8,203,156.15

电网建设改造项目 7,304,985.98 7,304,985.98

弃管小区工程项目 5,196,250.95 5,196,250.95 17,756,362.60 17,756,362.60

基建工程项目 3,884,635.15 3,884,635.15

浙江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973,876.50 973,876.50 202,770.00 202,770.00

湖北鄂东地区配电网综合节能改

867,228.63 867,228.63 855,119.00 855,119.00

造项目

山东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597,942.30 597,942.30

(二期)

江西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145,395.34 145,395.34

新疆昌吉、乌鲁木齐配电网综合

130,828.45 130,828.45 100,502.00 100,502.00

节能改造项目

河南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

129,526.87 129,526.87 125,750.00 125,750.00

质量提升项目

其他项目 3,456,798.96 3,456,798.96

合计 289,626,067.86 289,626,067.86 29,439,130.55 29,439,130.55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本期其

项目 2014 年 12 本期 本期转入固定 2015 年 9 月

预算数 他减少

名称 月 31 日 增加金额 资产金额 30 日

金额

冀北廊坊地配网综合节能改造及

687,922,900.00 1,244,940.80 189,665,650.82 190,910,591.62

提高供电可靠性项目

江苏徐州、盐城地区配电网综合 533,210,000.00 950,530.00 41,502,576.80 42,453,106.80

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升项目

本期其

项目 2014 年 12 本期 本期转入固定 2015 年 9 月

预算数 他减少

名称 月 31 日 增加金额 资产金额 30 日

金额

小区配电设施改造项目 104,861,700.00 8,203,156.15 41,455,376.89 16,083,632.73 33,574,900.31

电网建设改造项目 40,510,800.00 11,601,520.61 4,296,534.63 7,304,985.98

弃管小区工程项目 65,696,900.00 17,756,362.60 11,526,850.83 24,086,962.48 5,196,250.95

基建及技改工程项目 17,600,000.00 3,884,635.15 3,884,635.15

浙江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522,700,000.00 202,770.00 771,106.50 973,876.50

湖北鄂东地区配电网综合节能

279,370,000.00 855,119.00 12,109.63 867,228.63

改造项目

山东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258,300,000.00 597,942.30 597,942.30

(二期)

江西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143,260,000.00 145,395.34 145,395.34

新疆昌吉、乌鲁木齐配电网综合

5,380,000.00 100,502.00 30,326.45 130,828.45

节能改造项目

河南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

162,910,000.00 125,750.00 3,776.87 129,526.87

质量提升项目

其他工程项目 5,821,600.00 3,446,542.55 -10,256.41 3,456,798.96

合 计 2,827,543,900.00 29,439,130.55 304,643,810.74 44,456,873.43 289,626,067.86

工程累计

利息资本 其中:本期 本期利息

项目 投入占预 工程

化累计金 利息资本化 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名称 算比例 进度

额 金额 (%)

(%)

冀北廊坊地配网综合节能改造

27.75 在建 其他来源

及提高供电可靠性项目

江苏徐州、盐城地区配电网综合

7.96 项目前期 其他来源

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升项目

河南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

0.08 项目前期 其他来源

质量提升项目

湖北鄂东地区配电网综合节能

0.31 项目前期 其他来源

改造项目

浙江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0.19 项目前期 其他来源

山东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0.23 项目前期 其他来源

(二期)

江西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0.10 项目前期 其他来源

新疆昌吉、乌鲁木齐配电网综

2.43 项目前期 其他来源

合节能改造项目

弃管小区工程项目 44.74 在建 其他来源

小区配电设施改造项目 47.36 在建 其他来源

电网建设改造项目 33.65 在建 其他来源

基建及技改工程项目 22.07 在建 其他来源

其他工程项目 61.10 在建 其他来源

注:资金来源,一般包括募股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来源等。

(3)报告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无。

12、工程物资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专用材料 7,134,753.65 97,129.61

专用设备

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

其他

合计 7,134,753.65 97,129.61

13、固定资产清理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报废的线路资产及设备 8,147,223.45 1,628,228.13

合 计 8,147,223.45 1,628,228.13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土地使用权 电脑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4年12月31日 107,453,170.10 2,125,710.00 109,578,880.10

2、本期增加金额 1,557,000.00 10,256.41 1,567,256.41

(1)购置 1,557,000.00 10,256.41 1,567,256.41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15年9月30日 109,010,170.1 2,135,966.41 111,146,136.51

二、累计摊销

1、2014年12月31日 18,181,695.86 1,954,040.52 20,135,736.38

2、本期增加金额 2,165,766.17 123,312.59 2,289,078.76

(1)计提 2,165,766.17 123,312.59 2,289,078.7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15年9月30日 20,347,462.03 2,077,353.11 22,424,815.14

三、减值准备

1、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土地使用权 电脑软件 合计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15年9月30日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88,662,708.07 58,613.30 88,721,321.37

2、期初账面价值 89,271,474.24 171,669.48 89,443,143.72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项 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李渡开闭所土地 1,543,050.00 土地证办理过程中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5,265,126.20 789,768.93 5,643,232.13 846,484.82

职工教育经费 1,361,828.67 204,274.30

注销子公司转入资产 11,007,570.73 1,651,135.61 83,536,354.67 12,530,453.20

合计 16,272,696.93 2,440,904.54 90,541,415.47 13,581,212.32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备注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16,624,321.13 131,700,450.12

可抵扣亏损

合计 116,624,321.13 131,700,450.12

16、应付票据

种类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31,75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31,750,000.00

17、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质保金 35,602,997.52 31,167,129.78

应付材料款 16,879,009.91 15,850,281.33

应付工程款 12,867,142.69 17,027,688.05

应付购电款 9,998,960.31 6,070,430.85

应付设备款 36,225,232.60 85,327,863.75

应付运维费 182,300.00

应付其他款项 8,710,327.65 6,300,187.70

合 计 120,465,970.68 161,743,581.46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重庆市涪陵区瑞安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80,733.74 工程质保金未到期

重庆科宝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254,610.16 质保金及尾款

重庆施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1,077,684.00 质保金及尾款

上海一电集团有限公司 1,635,992.00 质保金及尾款

重庆吉能变压器有限公司 1,114,900.00 质保金及尾款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36,225,232.60 合同未到期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91,263.00 合同未到期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1,400,000.00 合同未到期

合 计 47,480,415.50

1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节能效益分享款 1,877,097.50 193,700.00

预存电费 58,221,374.43 48,342,842.83

预收工程款 45,761,607.32 26,562,258.78

预收其他款项 841,231.23 841,231.23

合 计 106,701,310.48 75,940,032.84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1,888,000.00 工程未开工

重庆吉通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966,400.00 因甲方原因工程暂停

合计 2,854,400.00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项目 金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61,423,611.01

累计已确认毛利 35,767,157.51

减:预计损失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130,761,222.17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33,570,453.65

1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014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9 月 30 日

一、短期薪酬 17,214,121.02 93,889,707.26 93,046,979.66 18,056,848.6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8,567,629.27 16,982,085.19 17,345,816.22 8,203,898.24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25,781,750.29 110,871,792.45 110,392,795.88 26,260,746.86

(2)短期薪酬列示:

2015 年 9 月 30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3,969,803.94 63,969,803.94

2、职工福利费 5,833,922.78 5,833,922.78

3、社会保险费 13,425,028.44 10,819,637.36 11,149,149.71 13,095,516.09

其中:医疗保险费 12,621,571.58 10,022,982.55 10,226,197.22 12,418,356.91

工伤保险费 386,735.66 506,774.54 594,059.69 299,450.51

生育保险费 416,721.20 289,880.27 328,892.80 377,708.67

4、住房公积金 1,330,726.33 7,799,896.00 7,799,896.00 1,330,726.33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2,458,366.25 2,878,641.18 1,706,401.23 3,630,606.20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8、临时用工薪酬 2,587,806.00 2,587,806.00

合计 17,214,121.02 93,889,707.26 93,046,979.66 18,056,848.62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2015 年 9 月 30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日

1、基本养老保险 8,516,655.99 13,083,797.30 13,336,096.07 8,264,357.22

2、失业保险费 33,952.19 615,913.89 728,938.15 -79,072.07

3、企业年金缴费 17,021.09 3,282,374.00 3,280,782.00 18,613.09

合计 8,567,629.27 16,982,085.19 17,345,816.22 8,203,898.24

注: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

司分别按员工工资的 20%、1%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公司不

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20、应交税费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7,945,987.07 5,429,545.11

消费税

营业税 -537,267.17 -374,645.15

企业所得税 4,537,604.33 2,916,436.96

个人所得税 109,077.25 307,959.24

城市维护建设税 474,784.27 335,061.45

其他税费 2,173,476.96 241,308.15

合 计 14,703,662.71 8,855,665.76

2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保证金 12,826,801.31

小区供配电建设资金 141,772,265.06 50,901,439.69

弃管小区专用资金 22,471,226.07 19,341,226.07

代收代付基金 24,237,682.51 15,254,383.98

临时接电费 13,570,535.50 13,571,367.00

负控装置资金 8,164,277.29 6,637,800.17

资产负债表日应归属节能公司权益/收购配电网业务应付款 373,514,600.00 148,076,618.05

其他 23,905,682.84 24,161,064.06

合 计 620,463,070.58 277,943,899.02

注:如本附注二、(二)、3 所述:本公司将基准日收购配电网节能业务未实际支付的

现金计入其他应付款(2014 年 1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拟收购的配电网节能业务账

面资产与负债的差额确认其他应付款)。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弃管小区专用资金 19,341,226.07 专项资金项目尚未完工或决算

小区配电建设费 17,579,631.41 专项资金项目尚未完工或决算

临时接电费(零星客户汇总) 11,006,215.50 临时接电费未到期

负控装置资金(零星客户汇总) 6,606,101.70 负控装置尚未安装完毕

重庆涪陵光明电力有限公司 7,304,297.39 往来款未催收

合 计 61,837,472.07

2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6,823,511.97 33,059,613.32

1 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合 计 66,823,511.97 33,059,613.32

说明: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情况见本附注六、23、长期借款的说明

23、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57,845,421.37 64,535,053.35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155,146,149.83 115,361,233.33

合 计 212,991,571.20 179,896,286.68

长期借款情况说明:

(1)国网节能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就山东配电网节能与提高电能质

量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约定: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USD13,080,000.00(大写:壹仟叁佰

零捌万美元)的借款。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国网节能公司实际提款金额 USD12,000,000.00(大写:壹仟贰

佰万美元),贷款期限为 60 个月,合同约定还款计划为从 2015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分 9 期等额还款,以实际提款金额为限。贷款利息按 6 个月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LIBOR)加 250BP 确定。本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以借款人基于本项目而取得的应收账款提供

质押担保。

2015 年 9 月 30 日即期汇率为 6.3613,折合为人民币 76,335,600.00 元,其中 18,490,178.63

元将于一年内到期支付。

(2)国网节能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就山东配电网节能与提高电能质

量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约定:向国网节能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RMB 217,500,000.00(大写:

人民币贰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 金额的转贷项目人民币配套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 60 个

月,合同约定还款计划为从 2015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分 9 期等额还款,以实

际提款金额为限。贷款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限档次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商业贷款

基准利率上浮 5%确定。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国网节能公司共借款 RMB203,479,483.17(大写:人民币贰亿零叁

佰肆拾柒万玖仟肆佰捌拾叁元壹角柒分),其中 48,333,333.34 元将于一年内到期支付。

24、递延收益

2014 年 12 月 31 形成原因

项 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9 月 30 日

政府补助 1,227,511.48 59,456.93 1,168,054.55 见注

合 计 1,227,511.48 59,456.93 1,168,054.55 —

注:根据重庆市财政局按照渝办发[2007]74 号文件和涪府发[2010]52 号文件规定,公司于

2011 年收到政府返还的土地款 1,320,000.00 元,用于顺江移民小区电力设施建设,属于与资

产相关的补助。在相关资产完工结转固定资产后,按照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

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2014 年 12 月 本期新增补助 本期计入营业 其他 2015 年 9 月 30 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

31 日 金额 外收入金额 变动 日 与收益相关

顺江开闭所土地返还款 1,227,511.48 59,456.93 1,168,054.55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227,511.48 59,456.93 1,168,054.55

25、股东权益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88,685,018.38 525,504,435.55

注:如本附注二、(二)、3 所述:本公司将基准日收购配电网节能业务未实际支付的现

金计入其他应付款,将本公司拟支付现金对价与基准日国网节能公司配电网业务账面价值的

差额- 75,975,139.58 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2014 年度发生额

项 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052,739,623.41 903,288,988.90 1,411,843,906.73 1,202,703,805.96

其他业务 8,368,955.42 4,486,270.51 12,857,311.53 8,530,424.78

合 计 1,061,108,578.83 907,775,259.41 1,424,701,218.26 1,211,234,230.74

27、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2014 年度发生额

营业税 605,265.64 2,355,041.32

城市维护建设税 2,763,603.98 3,654,815.73

教育费附加 1,197,071.56 1,543,692.78

地方教育附加 792,986.78 976,253.35

合计 5,358,927.96 8,529,803.18

28、销售费用

项目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2014 年度发生额

差旅费 693,997.05 1,185,781.91

客服及商务费用 128,552.84 121,227.54

办公费 1,208.33 76,532.20

其他 50,401.95 764.13

合计 874,160.17 1,384,305.78

29、管理费用

项目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2014 年度发生额

职工薪酬 34,405,229.37 52,117,754.35

租赁费 8,309,669.43 11,045,900.54

无形资产摊销 2,326,814.20 2,503,867.21

低值易耗品摊销 1,417,521.30 3,657,411.74

折旧费 1,871,038.83 2,434,161.65

中介机构费用 1,461,892.60 3,493,828.34

广告宣传费 1,126,038.25 4,203,059.38

办公费 1,488,158.34 3,841,754.22

研究开发及信息系统运维 3,000,648.05 3,272,263.92

印花税 381175.13 2927642.3

董事会费 268,024.13 586,229.39

其他 6,572,929.15 6,153,159.82

合计 62,629,138.78 96,237,032.86

30、财务费用

项目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2014 年度发生额

利息支出 10,002,809.52 2,007,660.76

减:利息收入 5,435,228.69 4,718,303.89

汇兑净损益 2,907,600.00 -138,000.00

其他 337,217.18 71,444.31

合计 7,812,398.01 -2,777,198.82

31、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2014 年度发生额

4,294,583.85 3,636,801.07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43,544,415.00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4,294,583.85 47,181,216.07

32、投资收益

项目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2014 年度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990,790.34 9,957,034.2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

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384,109.26 720,00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17,106,000.00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123,480,899.60 10,677,034.21

33、营业外收入

项目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2014 年度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69,255.5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69,255.53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59,456.93 79,275.88 59,456.93

其他 830,777.30 37,976,848.33 830,777.30

合计 890,234.23 38,325,379.74 890,234.23

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2015 年 1-9 月发生金额 2014 年度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顺江开闭所土地补偿款 59,456.93 79,275.88 与资产相关

合计 59,456.93 79,275.88

34、营业外支出

项目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2014 年度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798,797.36 4,440,117.89 2,798,797.3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798,797.36 4,440,117.89 2,798,797.36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其他 10,764.28 442,887.37 10,764.28

合计 2,809,561.64 4,883,005.26 2,809,561.64

3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2014 年度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3,992,071.15 16,940,030.30

递延所得税费用 11,140,307.78 -163,799.08

合计 25,132,378.93 16,776,231.22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利润总额 193,925,682.8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9,088,852.43

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535,614.1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2,766,069.41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1,387,138.1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10,281.9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389,467.95

2015 年 1-9 月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7,257.95

所得税费用 25,132,378.93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主要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合营企业或 表决权

经营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企业投资的会

联营企业名称 比例(%)

地 直接 间接 计处理方法

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 重庆 重庆市 水泥制

35.00 权益法

公司 市 南川区 造、销售

道真仡佬苗族自治县华 贵州 贵州省道

水力发电 30.00 权益法

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省 真自治县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2015 年 9 月 30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项目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年度发生额

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196,721,965.76 186,670,273.05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15,498,132.02 4,261,206.47

非流动资产 177,373,595.79 197,352,321.08

资产合计 374,095,561.55 384,022,594.13

流动负债 216,871,244.78 228,192,195.15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216,871,244.78 228,192,195.15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57,224,316.77 155,830,398.98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55,028,510.87 54,540,639.64

调整事项

--商誉

2015 年 9 月 30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项目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年度发生额

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公司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55,027,610.87 54,539,739.64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176,307,712.86 293,391,838.16

财务费用 6,235,853.74 10,130,087.93

所得税费用 4,442,635.13 4,750,023.90

净利润 17,893,917.79 29,447,427.29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17,893,917.79 29,447,427.29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5,775,000.00 3,500,000.00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2015 年 9 月 30 日 / 201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度

年 1-9 月发生额 发生额

项目

道真仡佬苗族自治县华源 道真仡佬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流动资产 5,042,043.66 3,801,982.71

非流动资产 24,032,818.85 25,296,940.40

资产合计 29,074,862.51 29,098,923.11

流动负债 27,372,924.14 26,490,048.45

非流动负债 900,000.00 900,000.00

负债合计 28,272,924.14 27,390,048.45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01,938.37 1,708,874.66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240,581.51 512,662.40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240,581.50 512,662.39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1,926,953.38 2,959,754.52

2015 年 9 月 30 日 / 201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度

年 1-9 月发生额 发生额

项目

道真仡佬苗族自治县华源 道真仡佬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净利润 -906,936.29 -1,165,217.79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906,936.29 -1,165,217.79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水力发电、电力调度及电

川东电力集团 重庆市 力资源的开发;从事输变 2.05 亿元 51.64 51.64

电工程设计等

注: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详见本附注一、(一)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企业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权益之 1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

企业中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备注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南瑞(武汉)电气设备与工程能效测评中心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甘肃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白银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滨州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备注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泽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莱芜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日照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威海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重庆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重庆渝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重庆大足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重庆市涪陵区瑞安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重庆市涪陵区峡星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重庆博瑞变压器有限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重庆渝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重庆市涪陵区安恒电力技术服务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2014 年度发生额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物资、 122,250.00 276,293,890.00

采购物资、接受

服 15,949,590.00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务、委托工程

国网山东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12,546,975.00 16,729,300.00

国网甘肃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118,575.00 131,750.00

国网重庆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200,000.00 200,000.00

南瑞(武汉)电气设备与工程能效测评中心 接受服务 120,000.00

重庆渝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48,000.00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物资 16,509,145.78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物资 11,829,159.64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电力 497,996,056.33 666,705,479.54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 采购电力 77,754,030.04 74,822,528.13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电力 1,696,377.58 2,641,264.95

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电力 732,968.79 976,855.72

重庆市涪陵区瑞安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8,186,352.10 9,073,904.28

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872,984.00 2,504,993.00

重庆市涪陵区峡星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582,817.47 1,295,557.74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劳务 450,000.00 1,076,860.00

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27,500.00 282,000.00

重庆博瑞变压器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341,750.00

重庆渝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00,788.27 346,050.84

重庆市涪陵区安恒电力技术服务公司 接受劳务 355,855.50 447,003.9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2014 年度发生额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871,650.00 968,500.00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白银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446,100.00 495,666.67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莱芜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1,462,498.50 1,949,998.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滨州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3,060,000.00 4,080,000.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日照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2,584,511.25 3,446,015.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泽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5,967,489.00 7,956,652.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10,805,567.25 14,407,423.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13,332,294.00 17,776,392.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1,061,120.25 1,414,827.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8,242,068.75 10,989,425.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9,213,886.50 12,285,182.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5,631,292.50 7,508,390.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14,482,716.75 19,310,289.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15,974,589.00 21,299,452.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7,417,336.50 9,889,782.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1,371,051.75 1,828,069.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2,726,343.75 3,635,125.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威海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2,059,203.75 2,745,605.0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10,563,925.50 14,085,234.00

国网重庆大足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节能服务收入 4,526,250.00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 销售电力 45,761,776.56 66,162,196.40

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电力 24,773,216.13 38,248,196.72

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2,314,715.22 2,202,349.36

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电力 12,186,565.02 15,563,609.44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服务 3,306,722.05 3,324,780.14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委托管理情况表:

委托/出包 委托/出包起 委托/出包终止 2015 年 1-9 月确认的

受托方 托管费

资产类型 始日 日 托管费

国网甘肃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运维 2014 年 3 月 2019 年 2 月 158,100.00 元/年 118,575.00

国网重庆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运维 2015 年 1 月 2018 年 12 月 360,300.00 元/年 200,000.00

国网山东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运维 2014 年 3 月 2019 年 2 月 16,729,300.00 元/年 12,546,975.00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承租情况表: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确认的租赁费用 确认的租赁费用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 1,702,350.00 2,269,800.00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 1,506,516.00 2,008,688.00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厂房 138,000.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2013 年 12 月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从承租方启用厂房之日起 3

个日历月租赁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合计面积为 1800 平米的厂房,以每年 138,000.00 元的价格

租赁,为甘肃配电网节能与提高电能质量改造项目使用。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说明

其中:拆出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0,177,885.00 见注

注: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欠本公司

本金 20,177,885.00 元,利息 3,295,923.18 元。另见本附注六、5、(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2015 年 1-9 月发生额 2014 年度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542,400.00 3,042,200.00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 677,950.00 33,897.50

应收账款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白银供电公司 941,766.67 71,871.67 495,666.67 24,783.33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滨州供电公司 2,040,000.00 102,000.00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 10,563,925.50 528,196.28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供电公司 457,017.25 22,850.86 914,034.50 45,701.73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泽供电公司 5,967,489.00 298,374.45 3,978,326.00 198,916.30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 6,361,468.75 499,829.69 3,635,125.00 181,756.25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 19,231,493.75 1,511,045.94 10,989,425.00 549,471.25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莱芜供电公司 1,462,498.50 73,124.93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 4,827,572.25 241,378.61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5,324,863.00 266,243.15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日照供电公司 2,584,511.25 129,225.56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 2,472,445.50 123,622.28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威海供电公司 2,059,203.75 102,960.19 1,372,802.50 68,640.13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 10,805,567.25 540,278.36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 9,213,886.50 460,694.33 6,142,591.00 307,129.54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 1,061,120.25 53,056.01

应收账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 13,332,294.00 666,614.70

应收账款 国网重庆大足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1,508,750.00 75,437.48

应收账款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 402,640.00 201,320.00 477,040.00 47,704.00

预付账款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19,622.00

预付账款 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24,328.00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有限

其他应收款 23,473,808.18 23,305,157.30 23,539,649.42 23,056,771.00

责任公司

其他应收款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 20,000.00 10,000.00 20,000.00 2,000.00

(2)应付项目

期末 期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36,225,232.60 82,136,600.75

应付账款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91,263.00 3,191,263.00

应付账款 国网甘肃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92,225.00

应付账款 南瑞(武汉)电气设备与工程能效测评中心 60,000.00 60,000.00

应付账款 重庆渝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8,000.00

应付账款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74,747.68

应付账款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 159,507.37

应付账款 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 601,280.00 646,080.00

应付账款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658,286.62 620,541.42

应付账款 重庆市涪陵区瑞安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196,965.64 6,825,318.47

应付账款 重庆渝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56,788.03 255,999.76

应付账款 重庆市涪陵区峡星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059,081.29 650,549.76

应付账款 重庆博瑞变压器有限公司 65,437.50 65,437.50

预收账款 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 3,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8,960.00 188,960.00

其他应付款 重庆市涪陵区瑞安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0 30,000.00

其他应付款 重庆市涪陵区峡星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33,564.00 133,564.00

九、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国网节能公司金融机构债务为 279,815,083.17 元(见本附注六、

2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 23、长期借款注释)。至本报告出具日,国网节能公司已向

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提前偿还上述全部借款并解除相应借款上的质押担保,中国进出口银行

已受理并在办理过程中。国网节能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在涪陵电力就本次交易召开股东大

会前办理完毕提前还款以及解除质押担保工作,若届时无法完成,导致对本次交易造成的不

利影响以及给涪陵电力造成的损失,由国网节能公司承担。

2、利润分配情况:无。

3、销售退回情况: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年金计划

公司参照《重庆市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制定了《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

金方案》,从 2010 年开始计缴企业年金,企业缴费最高额度不超过国家规定,控制在本企

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1/12 以内,职工个人缴费最高额度不超过国家规定,控制在职工

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1/48 以内,并指定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受托管

理企业年金、作为账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账户、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

投资运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

2015 年 1-9 月本公司计提了企业年金 3,282,374.00 元,缴纳了企业年金 3,280,782.00 元。

2、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涪陵电力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

034):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川东电力” )通知,川东电力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经营业务的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

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

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星期四)起停牌。公司控股股东川东电力承诺:川东电力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

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该事项进展情况。

十二、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798,797.3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59,456.93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869,747.37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处置可供出售

117,106,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金融资产收益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20,013.0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 116,056,419.96

所得税影响额 13,590,027.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 102,466,392.32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执行。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17 1.05 1.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1.07 0.41 0.41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无。

4、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补充资料:无。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3 日

(本页无正文)

第 5 页至第 61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日期: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涪陵电力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