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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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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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6)第 110ZA0354 号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醋化股份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是醋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
上对醋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
我们结合 醋化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
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醋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 71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
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6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58元。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00,464,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459,164,8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00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736万元,以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879万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615万元。
(2)2015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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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实际投入879万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专字(2015)第110ZA2032号《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鉴证。
(3)2015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
产品或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
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综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615万元,存入通知
存款户9,000万元、靠档计息户8,000万元,募投资金专户余额为18,611万元(其中募
集资金18,30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1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2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4年8月15日董事会第五届第
六次会议批准。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5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
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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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平安银行南京分行营业
11014762120007 专用存款账户 78,409,349.96
部
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50230188000478147 专用存款账户 6,841,129.80
工行南通港闸支行 1111823129000666686 专用存款账户 764,461.09
中行南通港闸支行 524866797631 专用存款账户 100,098,784.82
合 计 186,113,725.67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10万元(其中2015年度利息收
入31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22万元(其中2015年度手续费0.22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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