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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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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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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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16)第 110ZA0355 号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醋化股份公司”)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醋化股份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
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6)第 110ZA0713 号标准
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文)的要求,醋化股份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南通醋酸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
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醋化股份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占用资金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醋化股份公司 2015 年
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
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醋化股份公司实施于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占用资金情况表所载
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15 年度醋化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