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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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本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

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现就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一)、2015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 2014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二)、2015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三)、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

剩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四)、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五)、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5 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

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为母公司、天泽软控提供担保的议案》、《关

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

履行章程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在公司治理的过程中,监事会主要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

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

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如下:

(一)、依法运作情况

2015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权,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

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

观、公正的。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15 年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六)、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不断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内

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公允的反映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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