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黔锋)

来源:深交所 2016-02-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戴黔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

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发生。现将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本人需出席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10次,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召开本人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需出席董事会次 数 数 次未亲自出

数 席会议

戴黔锋 10 10 0 0 否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3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

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2015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一)201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

对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

对会议审议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

对会议审议的 2015 年度半年报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主要有关内容

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

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常熟市仕德伟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常熟市仕德伟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李娟、陈德阳等合计持有的江苏仕德

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及徐雪明、范雪芳合计持有的昆山诺克

科技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北京凯世富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慕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银汇智(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的相关事项,以及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5、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

对会议本人对会议审议的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主要有关内容如下:

(1)关于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事项

(2)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为母公司、天泽软控提供担保的事项

(4)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15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对其工作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并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和了

解;报告期末(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公司审计机构就 2015 年度审计工作

的进场级开展情况、重点审计内容、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等审计机构及相关负责

人进行交流,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沟通和指导,并提出合理

化建议,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及重大事项情况。2015 年度,参与讨论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以及对定期报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投资等方面提出独立意见,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定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持续关注重大

事项进程。

2、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1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独立

董事应有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的发展;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职

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独立董事:戴黔锋

2016 年 2 月 2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昌达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