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来源:深交所 2016-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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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一六年二月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开普”或“公司”)为满足公司业

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500万元(含40,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

于“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

资金”三个项目。

一、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

公司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系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

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公司本次发行证券的必要性

1、以服务校园一卡通应用为切入点,推动公司向移动互联网服务商和运营

商转型

凭借与大量高校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庞大的校园卡持卡人用户群体以及对

学校及学生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和校园线下应用场景的精确理解,2014 年以来,

公司积极探索布局校园移动互联网业务,以服务校园一卡通应用为切入点,推出

了整合校园一卡通应用及学生学习、生活、交友、娱乐、消费、求职等功能于一

体的校园 APP“玩校”,推动商业运营模式由 B2B 向 B2C 转型,将线下优质资

源向线上转移,实现线上与线下的良性互动和有机结合,进而成为面向校园垂直

人群的移动互联精准入口,逐步推动公司由智能一卡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向移

动互联网服务商和运营商转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以“玩校”APP、“完美校

园”公众号为核心平台,将传统校园一卡通应用、校园信息化系统与移动互联网

进行深度有效结合,是引领移动互联网时代校园学习及生活模式转变的重大战略

举措。公司将不断加强“玩校”APP、“完美校园”公众号的推广力度,着力提高

高校学生用户规模,不断丰富和完善“玩校”APP、“完美校园”公众号的功能,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持续优化用户体验,提高用户活跃度,力争将“玩校”打造成为精确的校园移动互

联网入口,为公司未来进行数据挖掘、分析和运营提供精准通道。

2、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公司业务链,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4 年以来,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利好政策频出,职业培训的市场规模不

断扩大,未来职业教育将成为新的投资蓝海。结合目前高校现代职业教育转型的

发展趋势和需求,把握契机将技术储备重新整合成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并推向市场

是保持公司快速发展的动力。

线下信息技术培训课程及互联网线上教学平台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利

用丰富的校园市场储备,在发挥既有技术优势、用户规模优势的基础上,根据校

园客户特点、市场情况、客户需求的实际情况,推出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培训、

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公司战略升级和服务内容的延伸,促进高校新一代信息技

术教学实践能力提升,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未来市场的占有率,全面提升公司的持

续盈利能力。

3、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

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优化公司

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偿债能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建设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和职业教育产业基地

建设项目,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展移动互联网业务、切入在线职业教育领域,

抓住行业快速发展机遇,实现产业链的纵向拓展,丰富产品线,发挥业务协同效

应,巩固公司行业竞争地位,拓展新的收入来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获

得持续的服务业务收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良

好回报。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

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在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

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5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上述对象均

以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

实力。

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三、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待

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择机确定并公告选择下列

任一确定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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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价格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合理。

(二)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及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均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将相关公告在交易所网站

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同时,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及程序合理。

四、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

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

果;

(三)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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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者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上市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

已经消除;

(五)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百分之四十五,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除外;

(六)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

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

保或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

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同时,公司不存在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

情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

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不得发行证券的情形,发行方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方式合法、合

规、可行。

(二)确定发行方式的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公司 2015 年 10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慎研究并通过。2016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

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决议以及相关文件均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进行披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6 年 2 月 3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等议案。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发行方式可行。

五、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本次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后通过,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的发展,有利于增加全体股东的权益,是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

行披露,保证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全体股东对公司本次发行方案按照同股同权的方式进行公

平的表决。股东大会就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同时公

司股东通过现场或网络表决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方案已经过董事会审慎研究,认为该发行方案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已履行了相关披露程序,保障了股东

的知情权,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接受参会股东的公

平表决,具备公平性和合理性。

六、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

体措施

(一)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基本情况和假

设前提如下:

1、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 2016 年 6 月实施完毕;

2、假定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的 30%(参考最近三年公司平均分配比例确定),并于 2016 年 6 月分配

完毕;

3、2014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75.67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72.21 万元。鉴于公司

2015 年审计报告尚未出具,根据 2015 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的增长

情况,假设 2015 年较 2014 年上升 30%,即 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4,908.3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773.88 万元。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

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基于上述公司基本情况和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情形下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假设情形 1:2016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长 30%

2015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财务指标

日/2015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30,209.49 30,209.49 31,509.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908.37 6,380.88 6,380.88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79,783.65 84,692.02 123,492.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773.88 6,206.04 6,206.04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48 0.2054 0.2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48 0.2054 0.2011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

2.64 2.80 3.92

资产(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87% 7.55% 6.11%

益率

假设情形 2:2016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长 10%

2015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财务指标

日/2015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30,209.49 30,209.49 31,509.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908.37 5,399.21 5,399.21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79,783.65 83,710.35 122,51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773.88 5,251.27 5,251.27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48 0.1738 0.17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48 0.1738 0.1702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

2.64 2.77 3.89

资产(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87% 6.42% 5.19%

益率

假设情形 3:2016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 2015 年持平

2015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财务指标

日/2015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30,209.49 30,209.49 31,509.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908.37 4,908.37 4,908.37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79,783.65 83,219.51 122,019.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773.88 4,773.88 4,773.88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48 0.1580 0.15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48 0.1580 0.1547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

2.64 2.75 3.87

资产(元/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87% 5.86% 4.73%

益率

(二)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填补的具体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智能一卡通系统的软件及各种智能终端的研发、生产、集

成、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系统集成商,是国内最早从事智能一卡通系统研发、生

产和集成业务的企业之一,可为客户提供信息集成、智能识别、小额支付、资源

管控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智能一卡通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个性化定制服务。

在传统智能一卡通业务领域,公司已在智能一卡通应用最早、发展最快、功

能最齐的校园领域建立了突出的竞争优势,并凭借全面的产品线、优质的服务以

及强大的研发实力,不断满足学校的个性化需求,为学校提供智能一卡通整体解

决方案,竞争优势不断巩固,优质客户规模不断积累,其中 2014 年以来公司新

增了包括东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一大批高校客户。截至目前,公司已经为全

国 850 余所本专科院校及 950 余所中职院校的 1,000 余万持卡人用户提供了个性

化、可持续的校园信息化服务。

在企事业一卡通、城市一卡通等领域,公司近年来成功实施了腾讯科技、华

为、中兴、格力湖北园区、海航集团、海亮教育园、国电南瑞、大唐新能源等知

名企业或园区的一卡通项目,并承接了全国数十个市县的城市公交、省级金融 IC

卡多行业应用平台或银行全行业省级应用平台等城市智能卡应用项目,业务发展

势头良好。

在移动支付领域,学校是运营商 NFC 近场支付业务争相推广的重点客户,

NFC 手机一卡通成为校园一卡通的重要补充和升级。公司快速响应 NFC 近场支

付市场需求,具备了在移动支付相关关键环节上提供相应解决方案的能力和技术

储备,业务拓展实现突破,并与三大电信运营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实

施的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北京邮电大学等 NFC 手机校园一卡通项目已先后

投入使用,加之城市领域实施的基于 NFC 近场支付的西安城市通、汉中城市公

交系统等项目,公司在校园、城市、企事业等领域基于 NFC 的一卡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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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界建立了显著的竞争优势。

近几年,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2012-2014 年和 2015 年 1-9 月,公司分别

实现营业收入 20,943.68 万元、22,116.95 万元、31,536.09 万元和 29,234.48 万元,

各个业务板块均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此外,公司以校园一卡通为切入点,凭借与大量高校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

庞大的校园卡持卡人用户群体以及对学校及学生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和校园线下

应用场景的精确理解,积极探索布局校园移动互联网业务,由 B2B 向 B2C 转型,

将线下优质资源向线上转移,逐步推动公司由智能一卡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向

移动互联网服务运营商转型。2014 年,公司推出了集学习、生活、交友、娱乐、

消费、求职于一体的全新校园 APP“玩校”,其可以与学校现有的校园一卡通系

统进行无缝对接,实现学生校园门禁、食堂、超市消费等应用场景,还能进行自

定义缴费、消费记录查询、自助挂失等操作,截至 2015 年 12 月已接入高校 400

余所,覆盖用户 400 余万人,用户基数大、需求鲜明、粘性强,具备较强的入口

优势。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布局移动互联网和职业教育领域,为高校大学生提供

基于线上和线下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创业孵化,打造公司全方位的高校移动

互联网生态圈。同时,公司将适时加快行业投资和并购步伐,通过机会把握和风

险规避,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智能一卡通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其竞争力主要体现在适应行业

特点、贴近客户需求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能力上。从市场竞争格局来看,在门禁、

考勤、餐卡、公交卡等传统一卡通业务中,从事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较为激

烈;而在多功能实现、智能化程度高、技术含量高的智能一卡通整体解决方案或

新兴一卡通业务中,进入门槛较高,竞争相对缓和。

公司现已在对智能一卡通个性化需求最多、功能要求最全的学校领域,建立

了较高的市场竞争地位,并正紧随智能一卡通在下游领域应用的发展趋势,积极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开拓企事业和城市领域。虽然随企事业、城市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功能需求的增

加,公司凭借对智能一卡通行业应用深入的理解和一站式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能

力,其竞争优势将逐渐凸显。但是,公司在拓展企事业及城市领域时,仍将面临

原有市场进入者较激烈的竞争;同时,智能一卡通市场快速增长所带来的盈利空

间,也可能吸引更多的有实力企业的加入,使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技术和产品开发不能及时跟进市场需求的风险

及时响应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持续的技术及产品开发是公司不断发展壮

大的基础。由于智能一卡通行业的技术更新快,新技术的应用频繁,客户对软硬

件产品的功能要求不断提高,应用也不断深入,因此,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新技术、

新产品的研发和升级。虽然公司拥有强大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实力,但如果未

来不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发展趋势,持续研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

品,将会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公司拥有的智能一卡通相关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在核心技术上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尽管公司已经采取了核心技术人员持股、与研发人员签署《保

密协议》、申请专利及著作权保护、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等

措施,但并不能完全消除技术泄密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如果出现技术外

泄或者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将对本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产生一定的负

面影响。

公司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至目前并未发生严重盗版或

侵权事件,但软件具有易于复制的特点,而我国对软件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较弱,

侵权及盗版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软件行业发展和软件企业成长的重要障碍。如果公

司的软件遭遇较大范围的盗版、仿冒或侵权,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人才流失风险

信息技术企业一般都面临人员流动大、知识结构更新快的问题,行业内的市

场竞争也越来越体现为对高素质人才的竞争。为了稳定公司的管理、技术和销售

队伍,公司通过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建立公平的竞争晋升机制,提供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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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完善的培训计划,创造开放、协作的工作环境和提倡“专注、创新”的企业

文化来吸引、培养人才,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也持有公司股份。但随着公司新业务、

新项目的迅速推进,公司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还将大量增加,而国内相关行业

对上述人才的需求也日趋增长,如果公司发生核心人才流失,或公司无法吸引优

秀人才加入,将对公司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

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

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

目投资进度、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保证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等方式,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

资源,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以自有资金开展前期建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

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

(2)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

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自创业板上市后,实现了快速发展,过去几年的经营积累和技术储备为

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

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

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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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与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

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章程》和《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

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通过上述措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增加销售收入,尽快增厚

未来收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回报广大股东。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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