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6-013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2 月 5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发出提示性公告。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2 月 24 日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2 月 23 日—2016 年 2 月 24 日,其中,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24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23 日 15:00 至 2016 年 2 月 24 日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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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汪方怀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259,217,26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2.63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7,612,782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7.68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01,604,482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4.95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12,717,1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5.49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112,652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54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01,604,482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4.953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逐项记名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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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57,483,6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3312%;反对 1,70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6581%;弃权 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983,53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620%;反对 1,706,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35%;弃权 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5%。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丽、何林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所有议案。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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