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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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16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4日以

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

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路国军先生主持,经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

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五、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

为该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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