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市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会[2007]128号)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简称“《说
明》”)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涪陵电力”、“公司”)出具的《说
明》符合客观事实,涪陵电力A股股票(股票代码:600452.SH)因本次交易事
项申请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29日。该区
间段内公司股票2015年12月1日收盘价格与2015年12月29日收盘价格计算,公司
股票价格涨幅为22.31%。
同期,上证指数涨幅为 3.11%,Wind 电工电网指数涨幅为 4.47%,剔除上
述指数影响,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价格累计涨幅分别为 19.2%和
17.84%,均未超过 20%。
综上,公司因交易事项申请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
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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