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
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
编制了本公司于2014年12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使
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长城信息于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13号文《关于核准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包括长城信息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的股票为境内
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9.34元
/股,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不超过5,171万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31,847,13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1.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76.2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8,000,000.00
元、保荐费人民币2,400,000.00元,共计人民币20,4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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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为人民币979,599,976.2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2月22日出具“天职业字
[2014]12877”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4年5月制定了本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长城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核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
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2015年1月20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
星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高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
上述四家银行分别开设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光纤水下探测系统产业化项目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公司基于居民健康卡的区域诊疗一卡通平台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公司安全高端金融机具产业化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自主可控安全计
算机产业化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已使用前次募集资金11,800.14万元,其中2014
年度使用前次募集资金5,484.16万元,2015年1-9月使用前次募集资金6,315.98万
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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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存款类型 截止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 18030901040020219 定期、活期 153,225,182.52
北京银行长沙高桥支行 20000025741100003216718 活期 48,462,681.60
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金星路支行 81030309000029857 活期 89,885,756.21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大华支行 43001539061052504545 定期、活期 81,444,470.11
北京银行长沙高桥支行 20000024387100002600786 活期 962.48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 18030901040020128 活期 3,024.67
合 计 373,022,077.59
注:截至2015年9月30日: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账户(账号:18030901040020219)存款余额为153,225,182.52
元,其中定期存款共120,000,000.00元,存款期限为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2月30日,利率
为1.76%;七天通知存款金额为31,000,000.00元;剩余部分为活期存款。
北京银行长沙高桥支行账户(账号:20000025741100003216718)存款余额48,462,681.60
元,全部为“互联盈”存款,利息按照实际存款期限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金星路支行账户(账号:81030309000029857)存款余额89,885,756.21
元,全部为“定活通”存款,利息按照实际存款期限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大华支行账户(账号:43001539061052504545)存款余额81,444,470.11
元,其中定期存款共35,000,000.00万元,存款期限为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12月26日,利
率为2.35%;定期存款共25,000,000.00万元,存款期限为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10月3日,利
率为2.08%;七天通知存款为21,400,000.00元;剩余部分为活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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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1,800.14
募集资金总额: 97,96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1,800.1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14 年: 5,484.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5 年 1-9 月: 6,315.9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 使用状态日期(或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 截止日项目完工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额 程度)
光纤水下探测系统 光纤水下探测系统
1 31,935.00 31,935.00 4,084.66 31,935.00 31,935.00 4,084.66 -27,850.34 2019 年 6 月
产业 产业
自主可控安全计算 自主可控安全计算
2 17,897.00 17,897.00 1,296.26 17,897.00 17,897.00 1,296.26 -16,600.74 2017 年 6 月
机产业化 机产业化
基于居民健康卡的 基于居民健康卡的
3 区域诊疗一卡通平 区域诊疗一卡通平 27,858.00 27,858.00 1,105.19 27,858.00 27,858.00 1,105.19 -26,752.81 2017 年 4 月
台 台
安全高端金融机具 安全高端金融机具
4 20,270.00 20,270.00 5,314.03 20,270.00 20,270.00 5,314.03 -14,955.97 2016 年 12 月
产业化 产业化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7,960.00 97,960.00 11,800.14 97,960.00 97,960.00 11,800.14 -86,159.86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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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无变更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92.8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5年6
月12日出具天职业字[2015]9392号鉴证报告,截至2015年9月30日实际置换金额7,292.81万元 。
4、截至2015年9月30日暂时闲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5年7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
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
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款累计未归还50,00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截止201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尚未完工。
2、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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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承诺效益 累计实现效益
利用率
序号 项目名称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1 光纤水下探测系统产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 自主可控安全计算机产业化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基于居民健康卡的区域诊疗一卡通平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安全高端金融机具产业化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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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资产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
公告书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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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