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促职能。本报告期内,
监事会参加了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列席了董事会的全部会议,审议和监督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议案和程序,并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
分配的议案 》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的
议案》
5)、《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6)、《关于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2、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
3、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
4、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其它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和授
权,决策程序合法、科学、民主,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忠于职守、规范管理,
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任 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的行为发生;2015 年度,不存在公司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
占用资金等情况。
2、检查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
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山东莱芜
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是真实、客观、公
正的。
3、审核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4、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的情况的发生。
5、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也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6 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
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
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
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