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6-004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主要方式是通过金融机构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委托理财
产品,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处理具体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在董事会批准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内,公司择机与中国农业银行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以下简称“弄行张家港分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现将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3、理财金额:2000 万元
4、起息日:2016 年 2 月 19 日
5、到期日:2016 年 8 月 17 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3.25%
7、产品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
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
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
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
他投资品种。
二、主要风险提示
(一)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
行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
1
情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
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二)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
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三)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
场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
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五) 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
“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
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
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
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六)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
《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
通告募集失败后 3 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七)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
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八)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
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终端、资金清算延误等。
三、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加强对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
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农行张家港分行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2
1、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62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 2015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到期,本金及收益共计 50,310,000 元已如期到账。
2、2015 年 9 月 1 日,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智能
定期理财 4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 2015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到期,
本金及收益共计 20162739.73 元已如期到账。
3、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1 月 31 日;向交通银行张家港人民路支行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 91
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2 月 1 日(详见 2015 年 11 月 5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农行理财产品本
金及收益共计 51,433,849.32 元已如期到账,交行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
10,092,246.58 元已如期到账。
4、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T+0”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3 月 29 日(详见 2015 年 11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5、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 35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1 月 4 日(详见 2015 年 12 月 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到期,本金及收益共
计 15,044,589.03 元已如期到账。
6、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智
能定期理财 4 号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3 月 7 日(详见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7、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中
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79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
3
为 2016 年 7 月 26 日(详见 2016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8、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 91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详见 2016 年 2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