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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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6-012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以通讯送达的方式发出,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 15:30

在公司技术中心 B206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

到董事 7 人。公司董事长何清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中大型挖掘

机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清华先生或何清华先生与

其配偶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

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何清华先生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20%。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何清华先生、何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2016 年 2 月 24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7.36 元/股)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 6.63 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保荐机

构)根据询价情况共同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何清华先生、何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331,825,037 股(含 331,825,037 股),其

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清华先生或何清华先生与其配偶共同设立的合伙企

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何清华先生、何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何清华先生、何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董事何清华先生、何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与何清华先生签订<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何清华先生、何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

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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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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