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风电: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胡元木)

来源:深交所 2016-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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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胡元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15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受公

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现将本人在 2015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四次股东会。本人应参加七

次董事会,实际参加七次董事会,其中六次为现场参加,一次为委托

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方式;本人应现场列席四次股东会,实际现场列

席四次股东会,在任职期间,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

义务,每次都准时参加董事会召开的会议,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

的各项议案。

二、2015 年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

出具了书面意见。

时间 董事会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第三届董事会 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

2015.5.13 同意

第五次会议 司高管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2015.6.30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方式、实施地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5.7.29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关于 2015 年半年度 同意

第九次会议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5.10.2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第十次会议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2015.11.1 第三届董事会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前认可意

同意

6 第十一次会议 见;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成员,

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

发展、内控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新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与公司 201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并就相关问

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

独 立 性 , 切 实 维 护 了 公 司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5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

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

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

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

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几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管积极沟通,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

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

七、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

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职期内忠实地履行自己

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尽职尽

责。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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