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6—01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6
年2月23日(星期二)下午13:30在公司4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柳志成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下
午15:00至2016年2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
245,621,8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46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人,代表股份245,616,6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4628%。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
8,407,6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
代表股份8,402,4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律师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聘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616,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02,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2%;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8%。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议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1.选举柳志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245,616,657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为8,402,439股。所得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
的99.9979%,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选举黄京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245,616,65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为8,402,438股。所得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79%,表决结果为当选。
2.03. 选举夏权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245,616,65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为8,402,438股。所得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79%,表决结果为当选。
2.04. 选举张锦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245,616,65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为8,402,438股。所得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79%,表决结果为当选。
2.05. 选举张福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245,616,65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为8,402,438股。所得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79%,表决结果为当选。
2.06. 选举窦建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245,616,65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为8,402,438股。所得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79%,表决结果为当选。
2.07. 选举邹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245,616,65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为8,402,438股。所得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79%,表决结果为当选。
3
上述当选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之日起计算。
议案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葛其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245,616,65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为8,402,438股。所得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79%,表决结果为当选。
3.02. 选举李苒洲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245,616,65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为8,402,438股。所得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79%,表决结果为当选。
3.03. 选举金之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245,616,65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为8,402,438股。所得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79%,表决结果为当选。
3.04. 选举温从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245,616,65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为8,402,438股。所得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79%,表决结果为当选。
上述当选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之日起计算。
议案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4.01.选举黄伟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245,616,65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为8,402,438股。所得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79%,表决结果为当选。
4.02.选举张传铭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245,616,65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为8,402,438股。所得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79%,表决结果为当选。
上述当选的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邵禛律师、江子扬律师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结论意见为: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非独立董事简历、独立董事简历、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5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24 日
6
附件:
非独立董事简历:
(1)柳志成先生
公司创始人之一,男,1953 年出生,高中学历,机械工程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长期居留权。2009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董事长。曾任浙江省瑞安冷锻
厂副厂长,瑞安市压力容器制造厂副总经理、总经理,瑞安市泰胜电力工程机
械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柳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58,158,622 股,并通过上海泰胜
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3,200,000 股,与股
东黄京明先生、夏权光先生、朱守国先生、林寿桐先生、张锦楠先生、张福林
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寿桐先生的妹夫,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
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 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
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柳志成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事任
职的资格和条件。
(2)黄京明先生
公司创始人之一,男,1956 年出生,大专学历,机械设计与制造工程师,
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2009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曾任浙江省瑞安市压力容器制造厂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浙江省瑞安泰胜电力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上海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总工程师。曾获瑞安市 1998 年科技进步奖,是 GB/T 19072-2003《风力
发电机组 塔架》国家标准修订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7
截至目前,黄京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55,146,456 股,并通过上海泰胜
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3,030,000 股,与股
东柳志成先生、夏权光先生、朱守国先生、林寿桐先生、张锦楠先生、张福林
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并确保在任
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黄京明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3)夏权光先生
公司创始人之一,男,1954 年出生,初中学历,铆焊技师,中国国籍,无
境外长期居留权。2009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董事,兼任公司生产部经理。夏
权光先生曾担任浙江省瑞安市压力容器制造厂铆焊工、施工队长、生产经营主
任、经理,瑞安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泰胜电力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
截至目前,夏权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31,413,882 股,并通过上海泰胜
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与股
东柳志成先生、黄京明先生、朱守国先生、林寿桐先生、张锦楠先生、张福林
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确保在任
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夏权光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8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4)张锦楠先生
公司创始人之一,男,1952 年出生,高中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
外长期居留权。2009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浙江省瑞安压力容器
制造厂工艺技术科科长、工艺责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泰胜电力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锦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23,845,762 股,并通过上海泰胜
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 股,与股
东柳志成先生、黄京明先生、夏权光先生、朱守国先生、林寿桐先生、张福林
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确保在任
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张锦楠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5) 张福林先生
公司创始人之一,男,1965 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机械工程师,中国国
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2009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技术质量
部经理,2012 年 7 月 16 日起任公司董事。曾担任浙江省瑞安市压力容器制造厂
压力容器检验员、总检验员、质量检验责任工程师等职,浙江省瑞安泰胜电力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技术质量总监,上海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为 GB/T19072-2003《风力发电机组 塔架》国家标准修订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截至目前,张福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18,954,972 股,并通过上海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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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657,200 股,与股
东柳志成先生、黄京明先生、夏权光先生、朱守国先生、林寿桐先生、张锦楠
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确保在任
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张福林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6)窦建荣先生
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船舶制造与修理专业大专学历,无境外长期
居留权。历任南通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蓝岛海工”,现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4 月 24 日至今担任蓝
岛海工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南通蓝水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长、江苏烟台商会副会长。窦建荣先生是一名成功的创业者、企业家,先后创
建了多家海洋工程劳务公司,目前是南通蓝水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窦建荣持有
90%股权)、海阳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窦建荣持有 95%股权)、江苏蓝水海洋
工程有限公司(南通蓝水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三家企业的实际
控制人。上述三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与蓝岛海工不存在冲突,主营业务与蓝岛海
工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目前,窦建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5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1%,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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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
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窦建荣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
度中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7)邹涛先生
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经
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拥有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现任上海泰胜风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曾担任山东三联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及董
事会办公室秘书,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管、证券事务代表职
务,湖南旺德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曾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邹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787,680 股,并通过上海泰胜风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 股,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
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邹涛先
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简历:
(1)葛其泉先生
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资产评
估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扬子木材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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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及分厂财务、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助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现任中联资产评估集团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多家证券公司内核小组成员。曾任中国证监会第
一届、第二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
葛其泉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
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葛其泉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
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2)李苒洲先生
男,1975 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
任恒泰期货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曾任湖南省国土规划院会计、审计主管,湖南
电视台《财富中国》记者、驻沪记者,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责任编辑,《上
海国资》杂志社副主编,第一财经日报副主任。
李苒洲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
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李苒洲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
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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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之俭先生
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工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近五年均工作于上海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系,现为上海交通大学
电气工程副系主任、国家能源智能电网(上海)研发中心副主任、上海市高温超
导材料与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金之俭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
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金之俭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
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4)温从军先生
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硕
士学位,律师。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曾兼任上海温州
青年联合会副秘书长。温从军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资本市场与证券(包括兼
并收购、首次公开发行与上市、私募股权投资)。
温从军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
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温从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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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黄伟光先生
男,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初中学历,经济师。2009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曾在瑞安市冷锻厂、钢铁水泥厂从事基层工
作,曾任瑞安市印刷机械厂安装车间党支部书记、第一车间主任兼书记、副厂
长、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党委书记、法人代表等职务,曾任公司工会主席,
公司安全负责人并负责部分生产部工作。
黄伟光先生持有本公司 2,892,500 股股份,并通过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 300,000 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黄伟光先生符合《公
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2)张传铭先生
男,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1989 年毕业于杭州电子
工业学院统计学专业,会计师,现任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
长。曾任瑞安县城关机械三厂车间主任、瑞安县二轻供销经理部干事,瑞安市
二轻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瑞安市二轻局(瑞安市二轻工业总公司)资财经营
管理科科长、瑞安市二轻工业联社监事会主任。
张传铭先生通过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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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公司 300,000 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
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监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张传铭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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