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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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聘任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

3、公司本次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其教

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张廼济先生为公司总裁,杨坤明、易德玮、陈

晓军、朱华轩为公司副总裁,余玲为公司财务总监,刘浩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岳意定 黄珺 张石蕊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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