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6-015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8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核查和落
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
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