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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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祥楼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2 月 22 日至 2 月 23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2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22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2 月 23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6、截止股权登记日:2015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1 号 01 栋 12 楼公司总

部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 57,300,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740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

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 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78%。

(3)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独立董事就

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赵雪媛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对象为截至 2016 年 2 月 17 日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

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18 日至

2 月 19 日期间(上午 9:30 - 11:30,下午 14:00 - 17:00),截至 2

月 19 日下午 17:00,公司及独立董事赵雪媛未收到任何股东提交的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综上,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

股份 57,306,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7486%,其中:通过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57,300,100 股,占总

股份的 70.74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3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78%。

2、公司五名董事、全部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所有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东方昆仑(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守建、汪华

玲律师,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海兵、罗洪峰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东方昆仑(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守建、汪华玲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东方昆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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