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20.75元/股调整为10.28元/股。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54,457,831股(含54,457,831股)
调整为不超过109,922,178股(含109,922,178股)。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
年 8 月 17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20.75 元/股,该发行底价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竞
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16
年2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6年1月21日总股本759,758,6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1,951,72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红股。2016年2月24日,公司公告了《2015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2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3月1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上述事项,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出如
下调整:
1、发行底价的调整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10.28元/
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
总股本变动比例)
2、发行数量的调整
2015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后 ,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数 量 上 限 调 整 为 不 超 过
109,922,178 股(含 109,922,178 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认购金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