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010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2 月 23 日下午 2:5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2 月 22 日至 2016 年 2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22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2 月 23 日
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2 月 16 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欧美中心 B 座 19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12
人,代表股份991,348,07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4.946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4人,代表股份数
990,948,77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4.92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99,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2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融资的需要,拟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以下担保:
1、为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3 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2、为嘉凯城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5 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3、为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支付 1.62 亿元建设工程款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990,875,0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523%;
反对股数 47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477%;弃权股数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6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63%;反对股数 47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477%;弃权股数 0 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嘉凯城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上海源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以债权转让的方式融资
3 亿元,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嘉凯城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归还上述 3 亿元债务
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991,011,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660%;
反对股数 3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340%;弃权股数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19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201%;反对股数 3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340%;弃权股数 0 股。
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胡英、周媛媛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