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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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4,852,806 股股份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40%)的公司股东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2,9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

业”)

(二)持股情况:截至 2016 年 2 月 23 日,复星医药产业持有公司股份

24,852,8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1、减持股东名称:复星医药产业;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

3、减持目的:复星医药产业自身发展需要;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 2,9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若此期间公司因发行新股、回购注销股份而发生股本变动,则

对该数量不作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不低于人民币 14.00 元/股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 1 -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此期间公司因发现新

股、回购注销股份而发生股本变动,则对该价格不作相应调整);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二)复星医药产业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期限已届满;在承诺期间,复

星医药产业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三)复星医药产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完

成后复星医药产业仍然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四)复星医药产业将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等规定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复星医药产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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