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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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697,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2 月 25 日。

一、本次解禁股份概况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

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 号)的规

定,2011 年 6 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通过转持取得公司控股股东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百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部分国有股份,共计 5,581,395 股(转增后)。2012 年 6 月,公司实施 2011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 6,697,674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342,422,56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697,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承诺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

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9]94 号)的规定,

社保基金会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

三年。鉴于 2010 年 1 月 12 日,公司向广百集团定向增发的 8,883,291 股股份上

市,广百集团承诺自本次增发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1

管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因此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上述增发股票上市之日起 72 个

月。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2 月 25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697,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份总数 数量

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6,697,674 6,697,674

合计 6,697,674 6,697,674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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