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2-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 2016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部分提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以下意见: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我们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就以上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根据公司提供的吴永钢先生、谭泽平先生、黄建岭女士

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吴永钢先生、谭

泽平先生、黄建岭女士的提名方式、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没有发现吴永钢先生、谭泽

平先生、黄建岭女士存在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

象,任职资格合法;吴永钢先生、谭泽平先生、黄建岭女士

的学历、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董事职责

的需求,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

同意将本项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玉明 刘庆林 王乐锦 王凤荣

2016年2月23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能泰山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