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2016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23日上午9时在
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
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源房产”)
对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鼎房产”)增加
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由鼎源房产全额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万鼎房产注册
资本金将增至20,000万元,鼎源房产仍持有其100%股权。同意授权公司相关管理
人员办理增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月24
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016-015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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