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6-005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2 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日升 2015 年年度报告》、《东方日升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东方日升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日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刊登的《东方日升 201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先生、史占中先生、杨淳辉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了《独
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1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59,441,985.88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8.15%;
营业利润 430,639,070.06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36.3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22,387,873.91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81.56%。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 2015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
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 审 计 报 告 》( 大 华 审 字
[2016]001673 号),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22,387,873.91
元,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243,683,945.99 元,
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2,124,815,580.98 元。
鉴于公司 2015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成长性持续看好,在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
提出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 674,593,92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47,221,574.68
元(含税)。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公司独立
董事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东方日升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方日升 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6]000888 号),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东方日
升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东方日升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长期战略规划和资金需求安排,改善公司融资结
构,均衡股权和债权融资比率,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
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董事长林海峰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事宜,
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九、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林海峰回避表决 。
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董事会的授
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拟
决定将上述有效期限延长 12 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东方日升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09)。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1 日